2016-2017年海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

发布时间:2016-11-06 20:37: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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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016-2017年海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海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

  一、产前检查:

  1、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小孩)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孕妇)原件及复印件

  4、孕产妇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育医疗费:

  1、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小孩)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孕妇)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票据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院疾病诊断证明

  6、海南省直单位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结算单

  三、计划生育手术:

  1、流产术、放(取)节育器:

  (1)单位计划生育证明(说明婚姻及生育状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费用票据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4)门诊病历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2、引产术:

  除上述材料外,须凭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和住院清单

  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

  第一条 为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分级管理。

  第三条 城镇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第四条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4%,企业为0.8%,其他单位可选择上述任一种费率。

  第四条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纳。

  第五条 生育保险参保实行6个月等待期。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并继续缴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含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待遇。

  第六条 未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而不按时缴费的单位,从当月起暂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六个月以上的单位,在欠费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七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述就是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15具体实施方法,对于报销人员来说,在对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15进行办理的时候,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法,同样显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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