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洛阳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及死亡丧葬费

发布时间:2016-11-09 20:23:5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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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抚恤费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洛阳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及死亡丧葬费》一些相关资讯。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

  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0]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0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死亡丧葬费

  一、丧葬补助费:

  1、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数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2、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1、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交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

  2、离退休人员因病或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放。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遗属是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乡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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