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惠州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及死亡丧葬费》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09 20:32:2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抚恤费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惠州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及死亡丧葬费》一些相关资讯。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
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0]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0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死亡丧葬费
【问】:请问惠州的离退休老干部病故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是按什么标准发放的?
【答】:机关事业和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有所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计发的是按照死者所在地上年度3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死者亲属包干使用;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死亡人员已参加社保的,上述计发标准要扣减社保核发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补充】:如属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请向惠州市人事局咨询,殡葬费用请具体咨询我局社会事务福利科,咨询电话:0752-289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