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厦门夜班津贴标准规定,劳动法夜班工资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12 20:11:2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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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厦门夜班津贴标准规定,劳动法夜班工资补助标准

  在企业一线工作,上夜班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公司订单多的时候,夜班更是家常便饭,可是夜班津贴太少了,每晚只有5元钱的标准已经执行了20多年,去年职工在职代会上提过提案,今年的解答是:国家没有新文件出台,每晚5元钱夜班津贴不违规。

  人社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18个省份近期调整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但多地方职工也跟本报反映,他们的夜班津贴依然沉睡多年,从未听到“涨声”。

  夜班属于比较特殊的岗位,2012年5月8日,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出台的《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夜班”,意见稿明确,是指企业在22时至次日6时这一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时间达2小时及以上的情形。但是,这一意见稿尚未正式颁发。


  据记者了解,虽然不少企业有发放夜班津贴的传统,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相关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夜班津贴是否必须发放以及具体怎么发放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连夜班的具体时间段划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记者调查了多个省份发现,一些地方的夜班津贴标准已经多年未调整。譬如,上海、江苏执行的是1995年的政策,距今已经17年未涨;福建、山东执行的是1997年的政策;湖南执行的是2005年的政策;河北执行的则是2008年的政策。夜班津贴未能随着工资上涨水平随之调整,甚至出现了职工连续工作12小时,夜班费最低为4.4元的现象。对此,有劳动法律专家呼吁,夜班津贴的调整应该被纳入劳动法规,夜班津贴不应成为职工被遗忘的权益。

  有的地方标准沉睡20年?

  夜班津贴相关规定多是各地根据各自情况出台的,很多地方的夜班标准甚至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的,至今未有变化。

  “夜班津贴标准4.4元,还不够吃一碗面。”上海市目前执行的夜班津贴标准制定于1995年,至今已有20年没有调整。当地很多职工对此颇有微词。1995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是270元,而今年则调整为2020元,但4.4元的夜班津贴标准依然未变。

  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这份“沉睡”的规定来自当时的上海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事夜班工作到24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3.4元。从事夜间连续工作12小时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4.4元。上述调整津贴办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一直沿用至今。

  李师傅是徐州人,目前在上海一家24小时便利店上班。他告诉记者,按照公司规定“做一休二”,工资每月2000元出头,至于夜班津贴,“每个夜班6元,扣除来回公交车钱,属于安慰性质。”他曾问老板,公司的夜班津贴能不能涨一点儿,“公司回复我,按照上海标准一个夜班4.4元,现在6元已经蛮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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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班津贴是否该涨涨了?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职工津贴沦为“纸上权益”。以夜班津贴为例,上海、江苏、山东等地执行的仍是上世纪90年代的标准,有的地方标准甚至已沉睡20年。夜班津贴未能随着工资上涨水平随之调整,甚至出现了职工连续工作12小时,夜班费最低为4.4元的现象。

  放到上世纪90年代,上个夜班比白班多拿几块钱,还算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但如今,20多年后的今天,物价水平早已今非昔比,4块多的夜班津贴甚至不够买上一碗面。相关规定的原地踏步,已不能满足劳动者上中、夜班时能量补充需求,对劳动者的补偿作用越来越小,无形中影响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夜班打乱了人的正常生理节奏,会使人产生不适,甚至危害健康。同时,经常上夜班还影响了职工和家人的团聚交流。发放夜班津贴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夜间从事生产工作职工的身体健康,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

  不过,对于夜班津贴的标准,国家层面并未出台过相关规定,都是由各地自行制定。除了标准参差不齐外,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滞后性。一个地方的标准动辄执行一二十年,成为家常便饭。

  津贴、补贴都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与补贴没有强制性所不同,津贴发放具有强制性,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兜底性保障。夜班津贴沉睡多年,令规定的保障作用大打折扣。除了少数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渠道,小幅提高了夜班津贴,大多数企业乐于用过时标准发放过低津贴,以降低用工成本。几块钱夜班费的不合理之处是显而易见的,相关标准也该尽快修订一下。

  或许,在一些部门看来,现在企业工资管理已比较规范,职工普遍按劳计酬,夜里加班有加班工资,夜班费显得微乎其微、可有可无了。实则不然,正如社会学家夏学銮所言,“再小的权益也不能成为社会管理的真空”,夜班津贴是针对上班发生在夜里所作的补偿或增益,与加班工资的补偿性劳动报酬有着本质区别,是不能被取代的。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修订规定,提高夜班津贴标准,还可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联动,实现动态调整,确保适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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