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重庆夜班津贴标准规定,劳动法夜班工资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12 20:14:5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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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重庆夜班津贴标准规定,劳动法夜班工资补助标准。津贴、补贴都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与补贴没有强制性所不同,津贴发放具有强制性,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兜底性保障。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为主。

  2016-2017年重庆夜班津贴标准规定,劳动法夜班工资补助标准

  在企业一线工作,上夜班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公司订单多的时候,夜班更是家常便饭,可是夜班津贴太少了,每晚只有5元钱的标准已经执行了20多年,去年职工在职代会上提过提案,今年的解答是:国家没有新文件出台,每晚5元钱夜班津贴不违规。


  应建立与职工工资联动机制

  据记者了解,不少企业的夜班津贴是根据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工资水平、物价情况和企业制度制定的,当时工厂的倒班工人每月能拿到比白班工人多几元钱的夜班费。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几元钱的补贴作用还算不小。

  但今年,上海市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仅有少数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渠道,小幅提高了夜班津贴。绝大部分企业仍在执行1995年的中、夜班津贴标准。随着居民生活费价格上涨,该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劳动者上中、夜班时能量补充需求,补偿作用越来越小。

  “今天的货币价值已根本无法等同于20年前。”社会学家夏学銮认为,夜班津贴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沿用“沉睡”多年的夜班津贴规定不符合职工需求的现状。夏学銮表示:“再小的权益也不能成为社会管理的‘真空’。”

  韩世春则认为,“多年不变的标准,说明劳动法规的一些条款存在滞后性。市场转型过程中一些法规没有相应完善,企业就有借口用旧标准来发放过低的津贴,这应该改正。夜班津贴这样的权益不应该被遗忘。”

  有的地方标准沉睡20年?

  夜班津贴相关规定多是各地根据各自情况出台的,很多地方的夜班标准甚至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的,至今未有变化。

  “夜班津贴标准4.4元,还不够吃一碗面。”上海市目前执行的夜班津贴标准制定于1995年,至今已有20年没有调整。当地很多职工对此颇有微词。1995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是270元,而今年则调整为2020元,但4.4元的夜班津贴标准依然未变。

  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这份“沉睡”的规定来自当时的上海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事夜班工作到24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3.4元。从事夜间连续工作12小时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4.4元。上述调整津贴办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一直沿用至今。

  李师傅是徐州人,目前在上海一家24小时便利店上班。他告诉记者,按照公司规定“做一休二”,工资每月2000元出头,至于夜班津贴,“每个夜班6元,扣除来回公交车钱,属于安慰性质。”他曾问老板,公司的夜班津贴能不能涨一点儿,“公司回复我,按照上海标准一个夜班4.4元,现在6元已经蛮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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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班津贴

  夜班津贴是为了保障夜间从事生产工作职工的身体健康,调动一线职工生产积极性而制定的津贴标准。夜班通常指企业在 22 时至次日 6 时这一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时间达2小时及以上的情形。

  关于夜班津贴,国家并未出台过任何相关规定,各地则出台了相应的标准,但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有些省市如江苏、山东、福建等地,执行的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标准。 部分省市如天津等,则根据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了夜班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发放的生育期间的工资,即产假工资。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这期间的工资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了。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的多少与劳动者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直接相关。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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