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呼和浩特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

发布时间:2016-11-13 21:38:3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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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016-2017年呼和浩特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呼和浩特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

  受理:岗位责任人:市医保处生育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要求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是否受理;2.申请人填写《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表》。(三)时限:即时。

  审查:岗位责任人:市医保处生育保险中心负责人。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时限:15个工作日。

  发放岗位责任人:市医保处生育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和财务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信息录入;2.财务审核和发放。时限:即时。

  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

  一、参保职工现单位工作满一年,缴费满六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后一年内,由单位专管员提供下列资料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一)女职工

  1、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2、诊断证明(原件)

  3、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单位证明(格式见页尾)

  6、剖腹产的需出具住院病历及费用明细清单

  7、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自愿领取此证且24周岁以上生育的,在原待遇的基础上可多享受44天津贴;此次报销未提供此证的,以后不再补发此项待遇;到所在单位或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8、生育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

  (二)男职工

  配偶生育后可报销本人缴费基数的1/3倍工资,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双方一起办理,提交材料如下:

  1、配偶生育后住院医疗费收据(查验原件)

  2、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男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格式见页尾)

  6、报销生育职工本人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

  1、医疗费收据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单位证明(格式见页尾)

  5、引产提供病历

  6、报销生育职工本人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

  备注:

  1、生育保险缴费划账到职工生育月份才能提交材料办理报销事宜。

  2、报销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次月底直接转入中国银行职工本人账户。

  3、企业享受生育津贴人员提交材料的次月18—22日可以领取《薪金停止支付通知单》。

  4、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5、呼市地区以外医院生育的需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内蒙古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内蒙古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IC卡);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节育医学证明;

  5.医疗费用发票;

  6.失业女职工须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有效的《失业救济金领取证》;

  7.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配偶居住的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和结婚证;

  8.由市工资发放中心发放工资的女职工出具市工资发放中心停发工资证明;

  9.受委托代为申领的,须出具申领人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内蒙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今后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超限额不予支付。正常产支付2000元,难产支付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据了解,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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