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云南省最低工资上调规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15 23:22:0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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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云南省最低工资上调规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截至9月13日,全国已有江苏、上海、天津、山东、辽宁、重庆、海南、河北、北京等9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在11%左右。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2017年云南省最低工资上调规定

  云南省9月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一、二、三类地区分别调整为每月1570元、1400元、1180元

  近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7月22日,云南省人社厅印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云南省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420元、1270元、1070元调整为:1570元、1400元、1180元,分别增长10.56%、10.24%和10.28%;一、二、三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2元、11元、10元调整为:14元、13元、12元,分别增长16.67%、18.18%和20%。本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据悉,与往年相比,今年云南省调整了3个县、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地区类别:将呈贡区、嵩明县由二类地区调整为一类地区;将德钦县由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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