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武汉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21 17:51:5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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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脱贫致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首要任务,乡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2016-2017年武汉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武汉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武汉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在蔡甸区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对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进行总动员: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要求,到2018年,实现武汉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27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确保在全省乃至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出席会议并讲话。武汉市市长万勇作工作报告。武汉市政协主席吴超,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市领导胡绪鹍、车延高、朱毅、贾耀斌、张学忙、冯记春、龙正才、胡立山、闵捷、杨汉军、胡洪春、刘立勇、黄卫国出席会议。胡曙光主持会议。

  武汉成立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阮成发任第一组长,万勇任组长;同时制定了“1+N”文件,即《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帮扶、投入保障、区级资金整合、激励、考核、问责、约束、精神支撑等8个配套机制文件,明起三年分三批完成脱贫任务。

  阮成发强调,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要突出抓好三项重点:一是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完善贫困对象识别认定机制,以区为主严把审核认定关,建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准确无误;二是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切实做到“不落一人”,挂出责任单、作战图、时间表和成效榜,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精准脱贫任务。他同时强调,全市上下要以“三严三实”作风各负其责,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强化基层组织保障,确保全市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2016-2017年武汉精准扶贫政策解读

  搬迁户数和总人数占全国十分之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精准脱贫、不落一人”决战决胜五个一批中的关键一批脱贫工程。在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中,我省搬迁的总户数达30.63万户97.79万人,均约占全国300万户、1000万人的1/10,占全省590万贫困人口的16.22%。这些贫困户大多居住在深山区、高寒区、石山区、库区、地方病多发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其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分布之广,几乎覆盖全省各地。如此浩大的扶贫搬迁工程,在我省历史上实属罕见。

  这是省委省政府破解脱贫攻坚难题的重大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发出脱贫攻坚总动员令后的第一场大仗。同时也是应对经济下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彻底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对此,既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估计,拟定应对之策,更要看到有利因素,抢抓机遇,当好先锋,坚定决战决胜的信心,务必首战告捷。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搬!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五个一批”的重要一项,必须在精准上下功夫,搬迁一户就要脱贫一户,这是关键,也是核心。省委省政府强调,不能把完成搬迁任务等同于完成脱贫任务,一搬了之。这一轮的搬迁对象,是指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30.63万户97.79万贫困人口,以及以水为生、以船为家的无房渔民。这是搬迁任务和资金分配的基础依据。为确保搬迁对象精准,目前各地正迅速对建档立卡搬迁户按精准识别的要求和程序作进一步的摸底核实。

  从总体看,此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指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内有搬迁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贫困户:

  ——居住地环境恶劣、生态脆弱或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水、电、路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配套设施匮乏且难以改善,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区和地方病多发区的;

  ——居住在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频发或易发区,确有避险搬迁必要的;

  ——居住地属重要生态修复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根据规划必须搬迁的;

  ——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大型湖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

  同时,根据中央要求,凡有搬迁意愿,非建档立卡搬迁户的其他农户,可以同等享受集中安置区内的基础设施配套政策,但所需要的建房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和农户自筹资金解决。不能以建档立卡外搬迁户充抵建档立卡内搬迁户,更不能把国家安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的建房资金用于不是建档立卡搬迁户。

  易地搬迁分4年实施完成

  中央要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在“十三五”内全部完成,省委省政府要求提前一年完成我省任务。具体划定了时间进度标准:2016年完成119919户378207人;2017年完成111463户360035人;2018年完成55391万户177494人;2019年完成19560户62137人。

  省委省政府要求,通过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集中安置为主 允许分散安置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搬迁安置条件和建设成本各不相同,要从搬迁群众的自身条件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不搞一刀切。

  适合集中安置的,可以与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选择在中心村、小城镇、工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移民新村等进行安置,并搞好配套建设。凡集中安置区必须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原则上分散安置的以村为单位,也要统一建筑风格,防止再次出现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

  也可以采取插花等方式进行分散安置,还可以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自行安置。

  鼓励“五保”集中供养安置。属农村“五保”对象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安排到福利院或建农村公租房集中安置和供养。

  搬迁对象自愿投亲靠友安置、五保户寄养、自行联系跨行政区域易地安置、自购等其他方式安置的,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应给予同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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