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政策实施方案细则解读(三)》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22 22:57:1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司机也会相应减少,省下来的钱就不少了。”张华说。据了解,2014年山东省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14亿元,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9亿元。根据全面摸底统计,这次车改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
而对于被取消、清退的专车,根据《实施方案》,应由省机关事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相关部门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和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之前在潍坊的一次公车拍卖中,62辆车均通过专业评估公司公开评价,总底价是186万元,最后溢价相对较高,拍得的资金全部上交财政。
部分必要车辆可被保留更新时需使用新能源车
由于部分单位的特殊工作性质《实施方案》也规定,部分必要的通信、执法、调研、执勤车辆可以被保留。但《实施方案》对保留车辆的数量、型号等也做出了严格规定。
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方面,《实施方案》规定,省级党政机关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机构编制部门单列编制、数量在50人以上、相对独立或驻济南以外的部门属处级单位,可单独核定1至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而对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数量,《实施方案》根据单位人数、级别也作出了规定。
同时,《实施方案》也规定,对于中央确定的17个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可按比例保留部分执法执勤用车。而除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其他部门的执法执勤车辆虽也可保留,但必须严格配置在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超过《实施方案》规定超额保留执法执勤车辆的,将扣减该部门的交通补贴。
同时,《实施方案》对上述车辆的型号也做了规定。在配备更新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确保达到一定比例。此外,改革前未配车的单位,改革后不得增配车辆。
必要用车可由社会提供省内租车公司摩拳擦掌
根据《实施方案》,必要的调研和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的需要,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今年9月10日,山东政府采购网刊登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机构招标公告,向社会招标小型客车租赁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客车包车服务机构,并在10月9日开标。
10月10日,中标信息公布,共有12家供应商中标小型客车租赁服务机构,6家供应商中标大中型客车包车服务机构。其中,在中标列表中,济南至晟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同时中标两项。
济南至晟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王庆说,目前只是在网上公示中标,还没有单位过来签合作协议。他们提供全年包车的通勤车,或者是月租、日租服务。“日租”价钱比较简单,大巴车一般一天六七百元,夏天要贵一些。小型车一般在5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