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政策实施方案细则解读(六)

发布时间:2016-11-22 22:57:1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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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省直机关科级干部王东(化名)得知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时,不禁说了句:“好事。”

  王东说,以前单位每月只有44元的交通报销,平均下来每个工作日两块钱,也就是上下班乘坐公交车的费用。因公外出办事,要写明原因,经领导审批,才能报销相关交通费用。

  而按照《实施方案》中省级党政机关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王东的正科级职位可以每月得到650元补贴。“原来是每年528块钱补贴,现在每个月650块,收入肯定比以前多了。”

  像王东一样,不少省级党政机关处级以下干部没有专门公车待遇,每个月的补贴让他们的收入提高不少。“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本身就没有公务用车,发放车补确实提高了基层公务员的待遇,这符合目前重视基层的导向,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巩固执政基础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山东省委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林学启说。

  而对于补贴的发放时间,《实施方案》也做了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公务交通费用预算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务核定补贴数额,待应取消车辆封存、上交后按月发放。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严禁既拿补贴又坐公车有领导已开私家车上班

  而按照《实施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必须严格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王东透露,现在很多省级机关的一把手也在互相商量,采取哪种方式。“大多还是想采取领补贴的方式。”

  王东透露,整个过程算下来,还是领补贴划算。“领导说,上下班公车开不走,不如领补贴方便。”据了解,不少省级机关一把手已经开私家车上班了。

  对于交通补贴,很多民众担心会出现部分人“拿着补贴照样坐公车”情况。对此,《实施方案》要求,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同时,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将统一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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