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江西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政策实施方案细则解读(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23 21:31:2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朱小平表示,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直各单位2016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数量的比例不低于30%。
同时,省财政厅根据经核准的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数量,相应扣减各部门的公务交通补贴。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规定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6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保留车辆超过90%的部门,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初步测算,改革后,全省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数量为2万多辆,占全部保留车辆的60%以上。
司勤人员七种方式妥善安置
根据《江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可通过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借用和退休返聘司勤人员、解聘、鼓励离岗创业、劳务派遣司勤人员七种途径解决。
释疑
问题一:公务交通补贴何时发放?
答:以认定的封车时间为准
参改单位改革实施方案获得批准,并按规定时限将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后,才能发放补贴。计算补贴时间从车辆封存当月起。参改单位还可根据实际,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
细则解读
问题二:“一把手”还有公车用吗?
答:鼓励车改 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
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鼓励参与车改,按层级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另一种是省直厅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市、区)、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