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浙江省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工资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6-11-24 23:10:4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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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浙江省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工资计算方法》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带薪年休假条例

  浙江省政府指出,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鼓励开展研学旅行,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对研学旅行应给予价格优惠。

  除了研学旅行,浙江省还将积极培育海洋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红色旅游、旅游电商等新型旅游业态,不断丰富多元的旅游产品供给。

  外企:带薪休假是标配

  调查发现,外企的带薪休假制度比较完善,执行得也最好。

  Lani在一家外企工作,进公司3年,基本每年都会有10天左右的带薪年假。“公司对休假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别耽误工作就行。”Lani说,“10天假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拼假。我去年就分了4天假在国庆长假后,好好出去玩了一趟。大家一般也比较自觉,不会挑最忙的时候请假。领导审批假期也很爽快,一般最多交代一句,让我们做好交接工作。在休假期间,我们的工资和正常上班一样发。去年国庆我休了这么长的假,回来领工资的时候,什么也没受影响。”

  根据Lani公司的规定,年假必须休掉,最迟的日期在第二年2月份,之后就会清零。如果不休年假,公司没有相应的补偿。因此,她和同事们都会选择合适的时间把假期休掉。

  民企:能否休年假看公司

  在很多民企,要休假,就要看公司了。不少企业对于年假的天数、如何休有着不同的规定。

  有些公司会对年休假进行统一安排,春节时多放五天,8月放五天,剩下天数再行请假;有的限制次数,如“连续休假不得超过X天”等;还有的公司要求休假的员工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工作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对于应休未休的,多数是“自动作废,没有任何补偿”,或者计入下一年也在限定的日期前使用。

  一家民企的HR总监表示,每年寒暑假的时间让他最为头疼,因为职场的爸爸妈妈们都想在这一时间段请假“亲子游”。“一个萝卜一个坑,谁走了都得乱一阵,我们也不是不让请,但是要排队。提交申请后,要等着部门安排。如果大家一起休,那就乱了。”

  而一家制造业公司的老总则表示,一线工人多,所以年休假基本是公司统一安排,以免影响生产。

  有些人确实无假可休;可在一些可以休年假的企业,仍有职工选择不休假。不是因为太热爱工作,不敢休:担心业绩落后、希望获得提升的加分项、害怕丢掉饭碗……

  员工:我们不敢请假

  “我们公司有年休制度,可我进单位三年,还没有休过年假。跟我一个部门的十几个同事只有一位休过假,只休了三天。”陈敏在一家民企工作,她说自己不太敢请假。“我们公司部门比较忙,平时双休日也不能完全保障,而且又有绩效考核制度。我看其他同事都没有请假。担心请假会影响领导对我的看法,对以后的升职不利。”

  王小姐也是如此。她工作一年半了。“我们单位要满一年才能休年休。我刚刚满,哪好意思请假?不请假,说不定还能给领导和同事留个勤奋的好印象。”

  而小林的情况不同。小林去年才参加工作,在一家IT企业工作。“我有几个同学约了暑假去西藏玩,我非常心动。我的假条送上去了,可是没有被批准。领导说项目正在攻关,不考虑批准。其实,我负责的这个部分我大致已经完工了,也承诺了外出之前会做好收尾,可是领导还是没有批准。他说,担心一个项目组其他人会受影响。哎……”问他会不会投诉或者举报单位,他赶紧否定。“不行,不行,我可不想被炒鱿鱼。”

  还有不少人,是因为工作太多,不敢休假。

  孔先生是一位医生。“我已经好多年没有休过年休了。单位里人手紧,平时都是轮班的。如果要请假,就要事先跟别人调好班。为了出去这么几天,我前前后后不知要补几个班。想想都累。”

  陈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工作就在那儿,干与不干都是你的。你的活,不会有别人帮你做。要想休假,前前后后就要处理更多事情,部门的工作万一有什么问题,休假期间还是要处理的。而且会给上面的老总留下不好的印象。休假对我来说,意义不大。”


  专家:应加大罚责力度

  前程无忧职场顾问王剑指出,带薪休假不仅关乎旅游,更关乎职工个人的劳动和休息权益。“想让带薪休假落到实处,必然要动用劳动监察,而要动用劳动监察的力量,又势必需要法律的支持。因此应尽快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相关细则,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具体标准语焉不详。而尽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里明确了应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但罚责力度还太小。是否可以加大力度,规定为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五到十倍,从而让违法成本加大;同时,应休未休的比例应设定上限,比如规定不得超过5%,以促使劳动者享受休息的权益。”

  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

  一、享受年休假的主体

  案例一:2007年7月张某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B公司工作,工作满一年后,张某向B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案例二:王某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2009年7月,王某向已经为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C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

  原则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然而,是不是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呢?就这一问题,应当明确两点:首先,对于劳务派遣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被派遣职工年休假,而被派遣职工无工作期间可充抵年休假;对于非全日制职工,到目前为止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因此,上述案例中,A公司和B公司应当协商安排张某享受带薪年休假,而王某则无权向C公司主张该项权利。

  二、工龄的计算

  案例三:2008年2月黄某进入H公司,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黄某在H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休假15天。2009年4月,黄某已累计享受年休假5天,当黄某再向该公司提出带薪休假请求时,H公司以黄某累计工龄为3年,按照法律规定最多只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为由拒绝安排。

  由于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和相应待遇标准都与职工的工龄挂钩,所以,明确工龄的计算方法也就显得十分重要。

  1、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待遇标准: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带薪年休假的待遇标准按照员工的累积工作时间进行划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此外,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法律作出的只是底线性规定,并不排除当事人双方高于该标准的意思自治。由此可见,案例三中的黄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三、具体带薪年休假待遇的计算

  案例四:孙某2007年2月1日进入X公司,2008年孙某累计工龄为2年,孙某在2008年能享受几天带薪年休假?

  案例五:张某系实行计件工作制的工人,2009年3月,张某向用人单位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张某前12个月的工资共计50000元,其中包括加班费12000元,应当如何计算张某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

  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这样,就不难理解案例四中的孙某2008年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应为:4天,(365-31)÷365×5=4.575

  2、带薪年休假工资待遇的计算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故案例五中,张某的带薪年休假日工资应为(50000-12000)÷12÷21.75=145.59元。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四、带薪年休假安排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的利用这一权利,实现员工利益和自身利益的统筹兼顾。对于员工的带薪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单位可以在征得职工同意的前提下,跨一个年度安排,同时也可以选择在业务淡季、法定节假日前后统一安排员工休假,以便与自身的生产管理相统一;用人单位应当对年休假、病假等各种休假进行分类管理,如果用人单位给与员工的年休假天数高于法定标准的,应当区分为国家法定休假和公司福利休假,明确休假顺序为法定在先、福利在后;对于员工的工龄可以实行自行申报制,但申报工龄的同时,应当要求员工提供相应的凭据认定员工累计工龄,累计工龄的证明最好由政府机构出具;定期对年休假进行清理检查,及时补足未休年休假及其工资待遇,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以上摘自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保保障网,文/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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