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株洲新生儿社保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5 20:43:3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株洲新生儿社保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25 20:43:3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十月怀胎,新生命的诞生,给家庭带来的是快乐与喜悦,可是由于现在的饮食、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新生儿的疾病也越来越多。由于新生儿的特殊性,并没有医疗保险可以作保障,这样会给家庭带来精神与资金双重的负担。如何把这样不确定的风险降到最低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株洲新生儿社保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新生儿社保报销

  一、事项名称

  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

  二、负责科室

  株洲市医疗保险处居民医疗保险科。


  三、办事依据

  1、《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株政发〔2011〕6号);

  2、《株洲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株政发〔2013〕9号);

  3、《株洲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株政办发〔2015〕96号);

  4、《关于落实<株洲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医保通〔2016〕2号)。

  四、服务对象

  已参加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未参保但符合参保条件的我市居民。

  五、提供资料

  新生儿户口本及复印件(户籍不在本市的还须提供未参加户籍地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证明)、出生证明、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证明(用于办理新生儿落地医疗保险)。

  报销比例和流程

  六、办理程序

  1、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参保。

  2、办理人查阅后收取复印件存档,登陆居民医保参保系统为新生儿办理参保。

  3、如新生儿在出生后28天之内(含28天)办理参保,且出生前父母已参加本市城镇医疗保险并在有效状态,办理人为新生儿进行信息解冻,出生后其医保便在有效状态;如新生儿出生后超过28天的,或父母未均参加本市城镇医疗保险并在有效状态的,办理人告知新生儿待遇政策:1-9月参保的,当月参保,次月1日生效,10-12月参保的,次年元月1日生效。

  七、办理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社保服务大楼二楼。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0731-2868166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