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新疆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及材料,户口迁移证有效期

发布时间:2016-11-26 23:22:3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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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新疆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及材料,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由户口迁移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先经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称《准迁证》)。当事人凭《准迁证》(两联)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迁证》(迁入地存查联)、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

  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自签发之日后30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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