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南昌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工资计算方法》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29 17:43:1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休息休假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之余,包括工作日的休息以及周末、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是员工依法应有的一项权利。休息休假是是员工关注率最高的福利之一,所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也是普通公民的一项必修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南昌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工资计算方法》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带薪年休假条例
民生连着民心。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五年规划”中是极其重要的内容。1月21日,记者获悉,未来5年,南昌将适时实行强制性带薪年休假和夏季周末2.5天休假制度。
力争南昌市人才报酬全省第一
未来五年,南昌市小康社会将增加居民收入,实施富民增收计划,力争南昌市总体工资水平在全国省会城市进位,人才报酬全省第一,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推进各领域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初次分配制度。改革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国有企业高管层人员及开发区管理人员酬薪水平合理限高。此外,建立健全促进低收入者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提高就业质量。切实践行就业援助制度,采用税费激励的手段与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吸纳困难群体。
保障房空置率不得超过10%
完善住房保障。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引入保险、社保、信托等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房建设。完善保障房供应分配机制,适度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既避免应保未保,又杜绝资源浪费,保障房空置率不得超过10%。
此外,强化社会保障。改变目前社会保障多轨运行的模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
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全程养老护理服务
加强养老服务。在社区推行“教养医”相结合,将护老中心、老年大学和社区医院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全程养老护理服务。积极引导实施“异地养老”和“郊区养老”。鼓励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欺诈行为。
关怀弱势群体。全面建成无障碍城市,保障残疾人专有通道、专有座位、专有车位、专有厕位。同时,设立贫困老劳模、见义勇为致伤者救助专项资金,为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治疗。
共享城镇发展。力争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6%以上。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推进公共服务卡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效,2020年,全面建设市级人口健康息息平台,整合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三大资源库,实现区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与此同时,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2018年起市区禁止销售毛坯房
2017年全城淘汰“黄标车”等高污染、高排放的公共交通工具。在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站、地铁站等交通集散地逐步形成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到2020年,中心城区公交出行分担比率超过65%。
城市新区全部新建建筑、非城市新区公共建筑及一定体量的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住宅应当一次性装修到位,2018年起市区禁止销售毛坯房。
此外,南昌将适时实行强制性带薪休假和夏季周末2.5天休假制度。
工资计算方法
一、享受年休假的主体
案例一:2007年7月张某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B公司工作,工作满一年后,张某向B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案例二:王某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2009年7月,王某向已经为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C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
原则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然而,是不是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呢?就这一问题,应当明确两点:首先,对于劳务派遣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被派遣职工年休假,而被派遣职工无工作期间可充抵年休假;对于非全日制职工,到目前为止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因此,上述案例中,A公司和B公司应当协商安排张某享受带薪年休假,而王某则无权向C公司主张该项权利。
二、工龄的计算
案例三:2008年2月黄某进入H公司,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黄某在H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休假15天。2009年4月,黄某已累计享受年休假5天,当黄某再向该公司提出带薪休假请求时,H公司以黄某累计工龄为3年,按照法律规定最多只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为由拒绝安排。
由于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和相应待遇标准都与职工的工龄挂钩,所以,明确工龄的计算方法也就显得十分重要。
1、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待遇标准: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带薪年休假的待遇标准按照员工的累积工作时间进行划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此外,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法律作出的只是底线性规定,并不排除当事人双方高于该标准的意思自治。由此可见,案例三中的黄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三、具体带薪年休假待遇的计算
案例四:孙某2007年2月1日进入X公司,2008年孙某累计工龄为2年,孙某在2008年能享受几天带薪年休假?
案例五:张某系实行计件工作制的工人,2009年3月,张某向用人单位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张某前12个月的工资共计50000元,其中包括加班费12000元,应当如何计算张某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
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这样,就不难理解案例四中的孙某2008年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应为:4天,(365-31)÷365×5=4.575
2、带薪年休假工资待遇的计算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故案例五中,张某的带薪年休假日工资应为(50000-12000)÷12÷21.75=145.59元。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