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天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新规,旧房改造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30 19:40:1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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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天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新规,旧房改造补偿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为主。

  2016-2017年天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新规,旧房改造补偿标准

  危房改造一直是政府的惠民工程,2013年中央制定了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任务。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危房改造一直是政府的惠民工程,2013年中央制定了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任务。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危房改造指标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2013年危房改造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2013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2013年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根据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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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政策解读

  直管公房

  政策:直管公房住户自愿放弃租赁权的,按照每户每平方米1000-1500元买断房屋租赁权,不再安排新的住房;符合规定继续承租直管公房的,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置换安置,新置换的直管公房安置面积增加25%;安置房屋层次以原楼层为依据,调换楼层的,按照公房面积乘以楼层差价计算并收取层差。安置实有面积超出应置换公房面积,以政府公布的限价房价格购买;对符合房改政策的,允许置换后按照现行房改政策参加房改。直管公房置换中过户、变更住户信息等应收取的费用一律减免。

  解读:在银川市旧城改造中,涉及不少直管公房,这些楼房普遍年久失修,基础设施薄弱,甚至连最基本的暖气都没有。而在直管公房中居住的市民,也存在生活条件差,支付能力有限的问题。因此,该政策给直管公房中的居民提供了相关的优惠政策。

  政策:按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对腾退收回的成片成栋直管公房暂不适宜拆迁的,利用企业配建或回购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改造成保障性住房进行实物配租,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对零散的直管公房暂不适宜拆迁的,由政府投资改造,改造后的房屋确定承租范围和租金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承租。

  解读:这一政策体现了政府如何盘活资产的思路。事实上,对于政府所有的直管公房,以及廉租房等新型资产,如何让其发挥更多的资本力量,成为职能部门探索的目标。尽管这样的实践还需要印证,但利用此次改造进行一些常识,完全可以积累相关经验。

  补偿价格

  政策:鼓励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

  件。对自有住房腾退(腾换)、拆迁,采取货币补偿和置换安置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参照市场评估价,原地安置的按原拆迁建筑面积1:1.1返还,不足50平方米的补足50平方米;超出原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的按成本价优惠购买,多层成本价2800元/平方米,小高层成本价3200元/平方米,高层成本价3600元/平方米;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购买。异地安置按原拆迁建筑面积1:1.25返还,不足50平方米的补足50平方米;超出原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的按成本价优惠购买,多层成本价2800元/平方米,小高层成本价3200元/平方米,高层成本价3600元/平方米;超出3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购买。异地安置由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商品房源或政府提供保障房源,按原房屋产权性质办证。置换后的房屋不受5年内上市交易的限制。

  解读:拆迁赔偿返还,这是一个良心工程。对于搬离老屋,甚至离开故土的市民,给予足够的优惠政策是一种必然。相信在具体的拆迁过程中,还将涉及新一轮的博弈,但衷心希望这个过程很快很圆满,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完成最大的城市变化。

  政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的老旧小区,列入城市棚户区项目,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涉及土地出让金及行政事业规费收缴事宜,按一事一议、一片一议的原则议定。

  解读:在实施具体的改造项目时,人性化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银川市旧有的城市格局,已经不适应当今的发展形势。而拆迁改造必然会影响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轨迹,因此,从细节出发,最大地让利于民,是这次旧城改造成败与否的首要关键点。

  企业政策解读

  政策:引入社会资金,采取“毛地净挂”方式,将拆迁安置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以确定改造主体。对收益倒挂的项目,优先在新区另行配置土地开发建设,土地以挂牌方式联动供给。对城中村、城边村改造,采取“毛地净挂”方式,将拆迁安置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以确定改造主体。土地出让纯收益的60%专项用于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农民住房和经营用房;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建设用地,鼓励自行改造或合作开发。

  解读:社会资金将在此次改造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职能部门一方面要维护动迁市民的利益,另外一方面还要刺激社会资金的积极性,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政策:按旧城更新改造规划需调整使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土地的,由市政府收回或收购土地使用权,纳入土地储备。对收回或收购的土地,采用货币方式或安置用地方式补偿。鼓励具有商住开发价值的土地(市政配套设施地段除外),使用者自行改造或与有开发资质的企业联合改造,按照提质限容的原则,从建筑结构、使用功能、配套设施、美化亮化等方面优化设计;涉及划拨土地改变为出让的,或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不符合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的,拆迁后异地选址重建。

  解读:“提质限容”是以上政策中的关键词之一。作为银川市老城区的“减法”,此次改造并不应该越减越多,反而应当注意在这次改造中如何扩充城市空间的问题。因此,“提质限容”这一细节尤其重要。

  政策:鼓励实行“退二进三”。原土地使用权人在符合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和妥善安置职工前提下,将工业用地变更为商服、住宅用途。依法收回后企业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扣除土地补偿等费用后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按60%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土地归宗集中改造,改造主体可申请收购相邻多宗地块,进行集中改造;单宗土地面积小于3亩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且累计面积不超过改造项目总面积10%的,可一并纳入“三旧”改造范围。

  解读:在此次改造中,支持企业发展的内容被明确写入其中,足见银川经济发展当中多么需要企业的支持。而土地作为稀缺商品,无疑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基石之一。

  以上是2016-2017年天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新规,旧房改造补偿标准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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