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01 22:24:4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2016-2017年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解读》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优先分配给确无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高龄、残疾人(一、二级)、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其中,符合特困家庭条件的孤寡老人,通过发放货币配租,由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敬老院等方式解决。 注:货币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规定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2016-2017年深圳廉租房补贴标准解读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是对国家、省关于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是完善深圳廉租保障制度,继续实现对低保人员应保尽保的客观需要。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由各区制定并动态调整
今后,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将由各区负责制定。《办法》规定,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制定并公布执行;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应根据本区(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等适时进行调整。
《办法》规定,廉租保障对象经轮候并承租公租房的,配租面积、租金标准与社会轮候家庭承租公租房的配租面积、租金标准一致。
市住建局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不会加重廉租保障对象的经济负担。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针对低保家庭出租的公租房,按照市场租金的10%以下收取租金,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约为市场租金的50%。由此,《办法》规定,“按照其所承租公租房租金标准的90%向其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即承租公租房的廉租保障对象实际只承担公租房租金的10%。
每户补贴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
该《办法》明确,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按廉租保障对象人口数计算,人均补贴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每个家庭补贴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承租面积低于补贴面积标准的,按实际承租面积计算;承租面积高于补贴面积标准的,超出补贴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
此外,根据《办法》,承租家庭因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取消其廉租保障对象资格,停止对其发放租金补贴;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