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农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及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03 23:01:3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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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贵州省农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及补偿标准》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农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和法律,宅基地无法继承,对于很多父辈为农业户口、子女为城镇户口的家庭来说,未来的宅基地如何处理,是个难题。

  2015年10月23日,国土资源部初步编制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中就显示,农户可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而在10月10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介绍,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我国将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周建春还介绍,《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是,到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衔接、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设用地供应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区域和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更加优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

  宅基地转让条件及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同时法律规范禁止宅基地从农民手中向城镇居民流转。由此可见,法律上来看对张先生及周先生的买入行为都是被禁止的,这样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而如果被认为无效的话,那么对于张、周来讲两人又是有违背公平及诚信原则。因此,司法实践中对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存有争议。


  就目前而言,对于此类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杨东律师表示法院一般都会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如果是卖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会认定有效,没有批准或者合同尚在履行的,也会做无效处理。但如果合同履行完毕,买房人已经实际入住,一般对合同效力不表态,会以尊重现状、维护稳定为原则,承认买房人相应的权利。对于无效的处理,应当各自返还房屋及房款。

  农村宅基地买卖补偿标准

  2015年12月31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公布《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通告》,都匀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荔波县、贵定县、福泉市、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水族自治县等12县(市)人民政府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调整后的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见附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该征地补偿标准不含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制订。

  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最新的补偿标准,都匀市征地区片价最高为55700元/亩,最低为11140元/亩;统一年产值最高为53640元/亩,最低为8620元/亩,福泉市征地区片价最高为43944元/亩,最低为7470元/亩;统一年产值最高为43944元/亩,最低为7324元/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以上规定,结合黔南州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可以大致算出黔南州每个区域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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