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

发布时间:2016-12-03 23:38:5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03 23:38:5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七)、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2005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6号文)第二十四条分别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而不是按照该土地承包人数计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与本农村集体成员签订家庭承包合同时,应当约定该承包地被征收时,根据承包方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和剩余承包年限的多少,家庭承包方享受相应补偿安置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6号文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应予支持”。考虑到有一部分农业人口不完全具备妥善使用安置补助费的能力,可能长期找不到新的生产、生活出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农业人口的补偿安置方案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4]1号文件关于“完善对被征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我省目前安置方案确定的安置途径和措施不仅包括货币安置,还包括调整承包地安置、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安置、入股安置、移民安置、留地安置、标准厂房商店安置、多层公寓住宅安置、非农业岗位择业技能培训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安置等。市、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6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2004年10月21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五条明确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农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陕西省农业厅已经起草了省政府行政规章《陕西省征地补偿费用收支和分配监督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讨论修改过程中。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