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沈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查询

发布时间:2016-12-04 21:47:1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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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沈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查询。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提取,贷款额度设流动性调节系数计算。流动性紧张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2016-2017年沈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查询

  1.异地公积金贷款主要是针对在辽宁省内除沈阳以外的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到沈阳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时,需回到当地(缴存地)开具证明;而如果是户口在外地,公积金缴存地在沈阳,就不需要开具证明,可直接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也就是说,异地公积金贷款,主要依据的是公积金的缴存所在地,而不是户口的所在地。

  2.公积金缴存地在辽宁省外是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因为现在全国还没有联网,因此如像黑龙江、吉林、天津等地的客户是不能在沈阳进行公积金贷款的。

  总之,只要在辽宁14个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14个城市间异地购买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自住住房,都可以在购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在辽宁省内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

  3.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征信记录合格。

  5.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6.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8.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借款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首付款之后准予申请。

  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沈阳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7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

  5.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6.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2份。

  7.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及预告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8.首付款收据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维修基金、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资专用章,证明为统一的文本格式,可在沈阳中心异地贷款办领取)。

  11.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1份。

  12.异地贷款公积金提取使用三方协议。

  前期准备材料可在网上完成

  

  目前,辽宁省内的外地职工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已经可以在网上完成前期的材料准备。

  只需上网点击进入,就可以看到供下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职工收入证明”。

  您只要在当地填写好这些证明,就可以直接到沈阳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如果手续齐备的话,一天就能“搞定”。

  第一步,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网站。按照“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要求”提前把所需手续准备好。

  第二步,到异地贷款管理部,一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

  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家,“买房通”将沈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部的相关信息也一起提供给广大读者,如有任何疑问,您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

  沈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部

  地址:和平区十三纬路18号建设银行沈阳宜春分理处二楼

  乘车路线:

  103、156、207、223、263、272、297、501、523路公交车,十三纬路站下车。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96688

  网址:http://www.sygjj.com/sygjj/8cs/8cs.html

  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指南

  第一套房基本有效。首付起码20%。前提是,你的公积金越多,贷款额度越大。  最新政策:“去年,沈阳市执行“25条房产新政”时,公积金方面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今年2010年1月1日起,“25条房产新政”取消后,公积金方面的优惠政策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原来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只要将前次贷款结清、再次贷款买房的还算是首套房。但现政策已变更为:再次贷款购房时,其首付由原来的三成提升至四成,利率则暂时不变化。”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3、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7、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2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及预告登记表原件1份。  9、首付款收据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维修基金、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仅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  借款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首付款之后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额度、比例与期限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且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针对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贷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公式如下: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贷款本金额度不低于5000元,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商业银行部分按委托贷款行规定)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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