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

发布时间:2016-12-06 09:46: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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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017年长春市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长春市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传播招生网提供各大最新资讯,最新资料政策最新消息,欢迎大家阅读。精心整理了《2016-2017年吉林省社保滞纳金缴费标准及比例(怎么算)》,更多资料请继续关注传播招生网,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八十六条和《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意见具体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即费款所属时间)起,对未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就具体事项通知

 

  一、加收对象

  所有未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加收。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

  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为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前。

  三、历史欠费的加收规定

  对费款所属时间在为2015年1月份之前的欠费,滞纳金加收时间从2015年2月份征收期结束次日开始计算。

  四、其他规定

  2017年长春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管理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办理。

  请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免被加收滞纳金。

  欠缴费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每天都要计算进去的,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来说,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时间也就是10个月,一共300天是怎么算呢?

  第一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10个月,那么900*0.05%*300(天数)

  第二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9个月,那么900*0.05%*270(天数)

  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将所有的月份加起来就是

  当然我们为了方便是将每个月的天数都算作30天,实际情况会根据每个月的具体时间时间做计算,当然这个查不了多少天!

  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给予罚款的主体是有关行政部门。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由于其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故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2)滞纳金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是一种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手段,其征收标准应当适度、合理,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关于滞纳金的起算时间点,应当是自欠缴之日起即加收滞纳金。

  (3)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助,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处以罚款。这里的“欠缴数额”是用人单位所欠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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