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残疾人低保政策和生活补助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07 22:08:5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2017年江苏省残疾人低保政策和生活补助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江苏省残疾人低保政策
为落实残疾人生活救助政策,有效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状况,灌南县多举措规范低保外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
该县借鉴民政部门低保工作方法,对申请低保外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对象召开村民评议小组会议,对申请对象个人财产收入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公示栏公示。由县纪委牵头,县残联、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成立残疾人证评定小组,严格做好残疾人证办理、复核工作。对各乡镇上报的救助对象材料,先由民政部门审核是否已享受低保、五保等救助,再由财政部门“比对系统”比对是否有工资性收入。生活救助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资金发放前县残联及时汇总救助对象增减情况,确保不错发一人,不漏发一人。
目前,全县已有1915名低保外重度残疾人领取生活救助金。
省政府日前公布的今年十件关系民生实事中,涉及残疾人的有3件,旨在“一个不拉”地保障江苏重度残疾人和0-6岁残疾儿童。3月21日,记者就此请省残联理事长高晓平作了解读。
年底数十万重度残疾人领低保
2007年,江苏在全国最先提出,重度残疾人全部进低保。高晓平认为,将重度残疾人单独列出来给予保障,是经济实力的体现,也是政府负责任的体现。
初步估计,全省有重度残疾人数十万,他们是全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一直以来,对这类残疾人的补助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家庭纳入不了低保,残疾人本人也不能享受保障,主要靠“老养残”解决问题。
目前,省残联已成立落实低保政策办公室,重度残疾人在普查后领取重度残疾人证。今年底,承诺就能兑现。
“重度残疾人和家庭剥离了,才是真正享受到了社会保障。”南京重度残疾人家长易先生说,他和老伴都60多岁了,儿子是一名27岁的智力残疾人。今年底,他儿子每月会领到300元低保金。“钱虽不多,但我们很踏实,政府管他了,我们就不怕了。这也是对残疾人生存权的尊重!”
50个残疾人康复中心立项动工
残疾人要摆脱贫困,首先要有一定的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高晓平认为,康复最关键,就是让能坐的,站起来;能站的,走起来!
眼下,江苏还没有一家像样的、综合性康复机构。而广州就有25家康复机构。高晓平举例说,一对夫妇为给脑瘫孩子治病,跑遍全国,花了数万元,不见成效,还常常上当受骗。其实脑瘫康复不是什么高深难题,他们需要的是康复知识和指导。如果家门口有个正规康复机构,指导他们长期按摩和家庭康复常识,就不会花这么多冤枉钱了。
今年,全省一半的县(市)要拥有自己的康复中心,目前已有50家立项或动工,11月份工程要验收。省财政要对按期完成的,下拨奖补经费。此外,我省还将向100万残疾人发放《康复手册》。
5000名残疾儿童今年率先享康复
我省即将进行建国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残疾儿童普查。高晓平表示,免费抢救康复贫困的6岁以下残儿,省委省政府是下了决心的。这既是抢救他们的健康,也是抢救他们的命运和未来。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江苏的小儿麻痹症和聋儿数量大大减少。但最新调查显示,智力障碍、孤独症和脑瘫患儿的发病率逐年升高。初步估计,全省至少有6万多0-6岁的残疾儿童。
0-6岁,是各类残疾的最佳治疗时期,抓住这个时间段,就能少留遗憾。4月,省残联全面启动普查,并成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专家组。调查数据还将被列入课题,向社会公开招标,寻求解决残疾儿童康复的最佳对策。6-12月,将下拨康复训练经费,首批5000名贫困残儿率先享受正规康复训练。
2017年江苏省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解读
一、享受补贴的对象
1.申报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泰州市区范围内,经相关部门审批,具备合法资质,并符合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残发〔2013〕14号)相关规定的市区公办残疾人托养机构、乡镇(街道、园区)或社区(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机构。
2.享受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的托养残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泰州市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16至6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的肢体、智力残疾人和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等。
(二)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经相关机构评估认定适宜机构托养,并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托养的。
(三)残疾人家庭为当地低保户、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帮扶对象或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
二、补贴标准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托养机构,给予托养服务补贴。补贴标准:寄宿制托养为每人每年2000元,日间照料为每人每年1000元。
对市定任务数内具备上述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泰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参照省补标准,结合托养机构运行管理、托养服务工作绩效等情况,给予托养服务专项补助。
托养服务10个月以上的,按1年计算;未满10个月的,按实际托养时间计算;未满半月按半月计算,满半月按一个月计算。
三、补贴资金用途
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符合条件残疾人在残疾人托养机构内食宿、康复、培训等方面。
四、补贴资金来源
各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所需经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统筹区安排,并列入本级年度预算。
对提供(市定任务数内)托养服务的泰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托养服务补贴和补助所需经费由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并列入市残联年度部门预算。
五、补贴申报程序
各残疾人托养机构应根据上年12月底实际托养的符合托养
服务补贴条件残疾人情况,认真填写《泰州市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泰州市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名
册汇总表》(附表1、2),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给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填写《泰州市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资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表3),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资料(附表1、2、3),连同电子表格一并于每年3月10日前报给市残联。市残联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托养服务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每年6月底前将上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
各区残联按照符合市补条件托养残疾人数和补助标准,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的托养服务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据实及时将资金下达到残疾人托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