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和范围

发布时间:2016-12-10 21:16: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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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2017年杭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和范围.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杭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陈国妹说,“通过政策的修订完善,可以更好地解决当前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及主城区实施细则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年对《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实施五年来,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但随着杭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现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制度设计和有些政策需作相应完善。

  今年7月19日,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由市政府印发;11月30日,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两个文件均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在介绍本次修订的特点时,陈国妹局长提到了“政策统一”、“体现公平”等字样。

  所谓“政策统一”是指,新《办法》作为今后杭州市统一的医保政策,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以及五县(市)在新《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制度框架、主要政策、运行模式的统一。新《办法》对医疗待遇(如缴费费率、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设置了最低保障标准,具体标准则由各统筹地在实施细则中明确,缩小了统筹地之间的待遇差异。


  所谓“体现公平”是指,新《办法》突出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对基本医疗保障以外一些人群的保障待遇,将另行制定补助政策。同时,新《办法》在政策原则统一的基础上,对部分具体标准采取了限高限低的办法,适当灵活,为各统筹地制定实施细则留有一定的自主权。

  出台背景

  围绕新《办法》,修订后的《主城区实施细则》共9章97条,与现行《实施细则》相比较,取消、新增和调整完善了一大批内容。具体包括:

  取消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退休人员缴纳门诊启动资金、中断缴费人员退休后降低医保待遇、急诊住院登记办理等6项内容;

  新增了在杭大学生门诊医疗统筹、非杭户籍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单独参加职工医保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账户、新生儿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委托银行代扣、医保先行支付等11项内容;

  调整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筹资标准、职工医保费补缴办法、非杭户籍职工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规定、住院医疗费支付办法(分区间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医疗管理相关登记办理规定、医疗困难救助政策、医保基金赤字的财政补助规定等17项内容。

  基本实现医保市级统筹

  2017年杭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范围:

  前后对比

  总体变化:取消6项、新增11项内容

  一是增加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本次修订调整为18万元,18万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财政按70%补助的规定。

  现行政策规定,主城区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由市财政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助,但未包括少儿医保人群。

  修订后的《办法》对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财政按70%补助。

  二是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困难救助的规定。

  现有政策对城乡居民医保中的持证人员有困难救助规定,但对非持证人员没有救助政策。

  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非持证人员医疗困难救助的规定,规定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超过统筹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超过部分可享受不低于50%的医疗补助。其中,主城区将城乡居民医保中非持证人员医疗困难救助的申请起点额度确定为25000元。

  三是调整职工医保中在职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等)医疗困难救助的申请起点额度。

  由原来个人负担超过20000元开始救助调整为超过15000元即可救助。

  职工医保政策:五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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