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农村创业扶持政策及国家补贴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0 23:32: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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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创业是一种劳动方式,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财富现象,是一种需要创业者组织、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判断的行为。《2017年青海省农村创业扶持政策及国家补贴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青海省农村创业扶持政策

  一、首次创业补贴

  1、享受政策对象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以及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 享受标准

  对自主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补贴。

  3、申报程序

  创业者填写《首次创业补贴申领表》,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低保家庭无需此证)、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凭先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省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区)级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合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人个人(企业)银行账户。

  二、创业一次性奖励

  1、享受政策对象

  城乡劳动者凡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

  2、 享受标准

  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1万元;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及其他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奖励5000元;城乡其他人员创业奖励2000元。

  3、申报程序

  创业者填写《创业一次性奖励申领表》,并附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纳税或相关收入证明(会计账、流水账等)、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同级财政部门复合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企业)银行账户。

  三、企业一次性奖励

  1、享受政策对象

  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一次性奖励。

  2、享受标准

  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上述人员就业,已发缴纳社会保险并进行就业登记的,每吸纳一人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见习基地已享受一次性奖励的,以及创业人员已享受岗位开发奖励的,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3、申报程序

  企业填写《企业新增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奖励申领表》,按照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程序执行。

  四、自主创业人员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享受政策对象

  对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者

  2、 享受标准

  创业期间,每新开发一个就业岗位并招录1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进行就业登记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对每个经营主体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新招录人数的确定要与新开发的岗位数一致)。

  3、申报程序

  创业者填写《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并附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等资料,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企业)银行账户。

  (二)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1、享受政策对象

  对新建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建高校创业园的创业者

  2、 享受标准

  对新建创业孵化基地按其入住创业户数计算,每入住一个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性补贴;对新建高校创业园给予2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并对已建成的优秀孵化基地和高校创业园给予三年的运营补贴、其中:每个优秀孵化基地按每年入住创业户数计算,每户每年补贴5000元;每个优秀高校创业园每年补贴20万元。

  3、申报程序

  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创业园申报运营补贴,应填报《新建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创业园)运营补贴申请表》,并附入驻企业的租房合同、企业从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报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拨入孵化基地(创业园)银行账户。

  五、支持打造劳务品牌

  1、 享受政策对象

  打造省级优秀劳务品牌,对省级优秀劳务品牌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之处其发展和推广。

  2、 享受标准

  对认定的劳务品牌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被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的,从业人员可免费享受与品牌发展有关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3、申报程序

  省级每两年组织一次劳务品牌认定工作。品牌推广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执行。从业人员在岗培训参照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相关程序进行。

  2017年青海省农村创业国家补贴解读

  一、优惠政策类

  水电等政策

  1、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二、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三、农机补贴政策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四、项目补贴类

  1、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补贴标准:

  母猪40元;奶牛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母牛20元;肉牛母牛10元;

  绵羊、山羊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2000元。

  2、苜蓿种植补贴

  补贴对象:合作社1年以上。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奶牛养殖企业(场)须存栏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每3000亩补贴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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