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公积金付房租手续办理条件流程须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22:27: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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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省公积金付房租手续办理条件流程须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央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

  2017年广东省公积金付房租手续办理条件流程须知

  申请条件

  ①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③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

  ④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申请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可在广州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步骤:“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者直接戳链接http://dwz.cn/YqAU4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

  ③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需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

  每次申请均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供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租房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②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如果是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无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收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④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首次提取时需提交提取申请表,第二次起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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