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劳动法辞退赔偿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6 21:19:5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新疆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劳动法辞退赔偿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16 21:19:5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新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新规定(条件细则)是怎样的呢?与往年比较又有什么不同呢?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呢?2017年新疆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劳动法辞退赔偿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新疆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监察厅等部门《关于解决自治区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解决自治区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监察厅为妥善解决好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问题,在落实《关于为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09〕120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2017年新疆省劳动法辞退赔偿解读: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农村教师队伍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适当从宽、稳妥有序、有情操作的原则,结合现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按照自治区宏观指导,地州组织,以县为主具体实施的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好自治区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问题。

  二、实施范围及办法(一)实施范围。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或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乡(镇)、村公办学校(含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民办公助学校)自聘的,截止2008年12月31日前,曾经在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同一乡镇、村公办学校(含塔什库尔干县县城学校)实际代课满1年以上且已离岗的教师(代课期间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调整代课岗位的教师,代课年限可累计计算),以及符合新政办发〔2009〕120号文件招聘条件但经考核未能转为正式教师的离岗农村代课教师(不包含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已实现稳定再就业的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二)实施办法。对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采取经济补偿、多渠道再就业、纳入养老保险及城乡低保等措施解决。

  1、经济补偿自治区建立补偿机制。按现行财政体制,各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自治区统筹,以县为主,补偿资金分年度到位。已离岗代课教师按照代课年限,每代课一年给予离岗上年度本县(市)公办教师年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领取经济补偿金应签订相关协议。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