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8 13:02:0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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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2017年合肥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合肥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

  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户籍所在地

  3、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

  4、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

  5、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本地。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本地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由原用人单位或本人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持此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关系。

  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提供转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本地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由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同时转移医保个人账户存储额。

  2017年合肥医保转移新政解读

  一、改革的原则和任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现阶段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四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相对应,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1999年底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省经济发展水平、能够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覆盖范围

  本省境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不含在城镇从业的农民),由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统筹层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地)为单位。实行市(地)级统筹,目前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基金有困难的,可以在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分市、县组织实施。对实行市(地)级统筹确有困难的,经市人民政府、行署决定,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设区的市,要在全市区范围内实行统筹。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驻肥的中央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合肥市同一政府,分块运作。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厅商合肥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铁路、电力行业所属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本着便于管理、方便职工就医、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的原则,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厅商有关地区和行业制定。

  (三)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工资总额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职工个人缴费),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新建单位当年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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