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邯郸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19 12:43:3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2017年邯郸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邯郸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
办理条件
1、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或各别合符相关规定的原因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
2、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
3、跨市转移人员,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0岁(转移至户籍地除外)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1、受理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窗口工作人员
审查内容:1、调动人员《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4、个人帐户手册
审批结果: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时限:15个工作日
2、审核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窗口负责人
3、审批
4、办结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2017年邯郸医保转移新政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57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1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均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实施范围。
第三条 属于第二条中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均为职工医保的实施对象。进城务工农村居民有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应参加职工医保。
第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辖区城镇常住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暂不列为本辖区职工医保实施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