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政策,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怎么交

发布时间:2016-12-19 13:20:2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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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2017年长春市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政策,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怎么交.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长春市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政策:

  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吉林省、长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公布,我省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政策将随之落实,6月22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即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新政策办理当年缴费等社会保险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其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分,每年增加0.15%;累计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每年增加0.2%;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部分,每年增加0.25%。

  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系数由1.2%调整为1.4%。

  享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1995年7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起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

  以上标准自1月1日起实行。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根据吉人社联字[2015]19号文件,从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

  2016-2017年长春市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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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个人自愿,可从毕业当月起,按对应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6年。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此项政策期限至2017年底。记者获悉,此项惠及多年因灵活就业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大学生新政策,已于近日在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启动运行。

  人员范围:长春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生(不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缴费标准: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历年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核定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最早不得早于1996年1月。

  参保所需提供材料有:《毕业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

  经办地点: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个体分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12-1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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