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被曝买教授编书期末最高加20分,学校表态是个人行为将展开调查

发布时间:2016-12-19 14:13:2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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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报道,眼看期末考试时间将至,宜宾学院部分选修了申论课的同学陷入纠结之中。主讲申论的老师郭五林前不久在群里发布通知,称凡购买其编写的申论教材的同学,每买一本书期末考试时加平时成绩5分,每人最多可以加20分,也就是买4本书。此举引发部分学生质疑和不满。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四川一高校被曝买教授编书期末可加分:最高加20分

  12月18日,郭五林回应记者称,目前该加分决定已取消。宜宾学院官方表态已展开调查。

  

宜宾学院被曝买教授编的书期末可加分:最高加20分

  郭教授发布的加分通知

  学生质疑:“如果不买就比别的同学少最多20分”

  据宜宾学院某专业大二学生小飞(化名)介绍,前不久,文新学院教申论的郭五林老师在群里发布了一则申论考试安排,让学生们炸了锅——考试安排中称,凡是购买了郭五林编撰的《申论三级飞跃法》(30元/本)的同学,均可获得5-20分不等的平时成绩加分。有学生对此提出质疑:“如果我们没买,就意味着比别的同学少最多20分……这显然不公平。”

  

宜宾学院被曝买教授编的书期末可加分:最高加20分

  引发争议的申论教材

  学生们的申论期末考试考题总共只有三道,内容均围绕郭老师编撰的《申论三级飞跃法》展开:一是请为《申论三级飞跃法》拟写一则200字的介绍;二是拟写一份销售《申论三级飞跃法》的方案;三、如果你是一个新公务员,就如何指导考生学习《申论三级飞跃法》,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议论文。在考题的最后写着:“凡购买了该教材的同学,加平时成绩5分……凡销售该教材的,每销售一本加平时成绩5分。买书、售书加平时成绩最高20分。”

  老师回应:“你若自我放弃,我也无能为力”

  多位宜宾学院老师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郭五林是宜宾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的年轻教授,是研究申论多年的专家,在公务员考试辅导业界很有名气。

  在宜宾学院学生提供的群聊天截图中,成都商报记者看到,郭五林在群对话时曾称:“现在已买了书的都加分,复印的不加分。借别人的写自己的名字的不加分。”

  对于学生们的争议,郭五林向成都商报记者回应此事时说,目前已经取消加分决定。“(出台加分决定)事前,我征求过五个课代表意见,(觉得)可行。但老师布置作业,230个学生中,有几个学生不愿做,有些又很积极。”郭五林补充告诉记者,“我怀疑发帖的人是相关培训机构的,不是学生。”

  事发后,郭五林在学生交流群里发布感言并以此回应记者:“经过这件事,我再次深刻地感受到:教书是一场盛大的暗恋,你费尽心思去爱一群人,最后却只感动了自己。真是学生虐我千百遍,我待学生如初恋。转眼间又快期末了,曾经怕自己一个人考不好,现在怕一群人考不好。各位同学你若 不离不弃 ,我必 生死相依 ;你若 自我放弃 ,我也 无能为力 。”郭五林最后说:老师只是个经不起现实折磨的、很久以前的传说。

  学校表态:是个人行为,将展开调查

  有学生向记者表示,目前全宜宾学院修选郭五林申论的共有230人,以每4本书120元计算,销售总额为27600元。“一本书30元本来不贵,但是每个人买4本干什么?”学生们告诉记者:大家都是希望加分的学生。因此,这看似30元的申论教材,实际变成了120元。

  有课代表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选修郭五林的申论者确有230人,但有的买了书,有的没有买。“这个决定怎么出台的不知道,就是郭教授自己在群里通知的。”但该课代表认为,郭五林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买这本教材,买不买完全自愿,也不会影响成绩。

  宜宾学院宣传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周五接到相关线索反映后,立即向学校领导作了汇报。校领导安排文新学院进行调查,并与郭五林本人进行了沟通,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其立即纠正。

  宜宾学院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售书加分行为是郭五林在宜宾学院及文新学院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个人行为。宜宾学院将就此展开进一步调查,再根据调查结论作出下一步处理意见。也有学生向记者表示,上周取消加分安排后,郭五林在群里向学生表达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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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第2至第5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6.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5分,其他院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在其它院校录取时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7.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20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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