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做玩具,黑心商家回收医疗垃圾做成餐具玩具

发布时间:2016-12-20 10:31:1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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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要求,栖霞分局历时三个多月,成功侦破南京市首起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其中1人被逮捕、2人被取保候审;现场查获医疗废弃物13.5吨,实际查实嫌疑人收购、倒卖医疗废物数3000余吨,涉案价值4000余万元。近日,3名嫌疑人被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废品收购站内查获十几吨医疗垃圾

  8月29日,栖霞公安分局在对燕子矶顾家村一带开展清查整治行动时,发现顾家村1号废品收购站内收购、储存大量的医用输液袋、输液管、输液瓶等医疗废弃物,伴有难闻气味,令人作呕,且扰人的噪音已影响到周围群众的正常作息。经查,该废品收购站注册名为:南京康士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张某某(男,1970年2月16日出生,江苏滨海县人)。张某某从南京多家医院回收一次性输液袋、输液瓶等塑料、玻璃制品进行转手倒卖。

  8月30日至8月31日,专案组民警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忍受刺鼻的气味,经过两日清点,在收购站及依维柯车内共清理含针头及输液管的医疗废弃物约8.5吨、抗生素类小玻璃瓶约5吨,共约13.5吨。现场的医疗废弃物用蛇皮袋或黑色塑料袋包装,每个包装袋中都混有一次性输液管、一次性注射器、针头等危险废物,混乱的现场触目惊心。

  医疗垃圾粉碎后被层层转卖

  针对前期的工作情况,专案组对案情进行仔细的分析研究。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于2012年初起从南京数家医院以每家每月800元-1000元不等的价格回收混有针头、输液管的医疗废弃物,医院每月产生多达十几吨;回收后,张某某雇佣工人将回收来的医疗废弃物按照一次性塑料输液软袋、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和一次性输液玻璃瓶等进行分类,一次性塑料输液软袋用机械进行压缩打包,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用粉碎机进行粉碎打成塑料颗粒,出售至宿迁、浙江等地进行进一步的加工。

  为了进一步查清这些被感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的流向,民警开展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将回收来的一次性输液袋(瓶)转卖给张某(男,1960年12月19日生,江苏宿迁市人)。专案组立即前往张某的暂住地燕子矶笆斗东里1号实施抓捕。专案组于2016年9月28日在宿迁市菜集镇上将张某抓获。根据犯罪嫌疑人张某的交代,从2014年初开始,其以每吨2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价格从张某某手上收购一次性输液袋(瓶),然后以每吨2200元至28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生产塑料颗粒的加工厂,加工厂生产出来的塑料颗粒通过塑料市场和网络销售到全国各地的塑料制品厂家。据了解,医用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制成的塑料颗粒主要成分就是聚丙烯和聚乙烯,是制造塑料制品的重要原料。这些塑料颗粒经过再加工,甚至还成为了一些黑心厂家用来生产仿冒知名品牌的塑料玩具、餐具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随便处置医疗垃圾可能被判刑

  警方介绍,医疗废弃物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或同位素等有害物质,不仅污染环境还传播疾病。违反规定随意处置医疗废弃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将有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知识

  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法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院废物的有效管理是控制疾病扩散的重要环节和途径。为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现将我院对医疗废物,重点是一次性医疗用品废物的处置方法报告如下。

  1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1.1 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 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利器盒装损伤性废物,医院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都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在装满3/4时有专职回收人负责封袋运送。

  1.2 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 锐器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利器盒中,3/4满时封盖由专职回收人送到焚化炉焚烧和无害化处理。

  1.3 分散的污物袋按时收集集中 污物袋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并运往指定的贮存点,收集运送时采用隔离转移,以有效防止污染物对人员的危害及对环境的污染。

  2 医疗废物的处理

  2.1 一次性输血器、引流袋 采血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因具有高度传染性且浸泡消毒效果不理想,故应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2.2 一次性输液器 使用后先剪下针头部分,放入利器盒中,其余部分只要分离金属的瓶塞穿刺器后,中间剪一刀,放入专用收集袋即可。

  2.3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 针头放入利器盒;注射器针筒放入收集袋,集中回收后采用集中消毒方法。

  2.4 建立单位计量回收制度 设专人负责定点回收工作,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不进行“一对一”清点交换,尽量减少人员与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过多接触,我们将常用的注射器、输液器进行计量,以该单位计量与医院的全年进货数量相乘,所得总量与回收数量进行对比,我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总量低于回收量15%~20%,其原因在于回收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部分带有残留的液体,故重量可能超过医院的进货量。

  3 讨论

  WHO于1983年由欧洲19个国家提议,并强调系统地研究医疗废物处理的重要性;1986年美国环保机构提出有关感染性废物处理的方针;1998年WHO将医疗废物规定为8大类,继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出台医疗废物处理的方针和法规等。我国在本次SARS流行之后,在较短的时间内,先后由国务院、卫生部和环境保护总局等部委员颁布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从而加快了我国医疗废物规范管理进程。

  我国卫生行政管理办法中对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提出了两项既带指导性又带指令性的任务,即:(1)将用毕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在各医疗单元内用高效消毒剂进行分类消毒;

  (2)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先进行毁形,然后用消毒液浸泡消毒。以上指令的实行是以医疗垃圾具有传染性为根据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无论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给污物的分类,还是我国现有的有关法规中找不到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属“传染性垃圾”的准确答案。将所有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在各医疗单元内用高效消毒剂浸泡消毒以示无害化处理忽视了医疗单元内还存在相当一部分不是传染性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现实,违背了消毒灭菌方法选择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消毒剂应用的负面影响,另有文献表明对一次性塑料输液管采用浸泡消毒后毁形的方法处理,并没有达到使污染的细菌减少的效果,相反还使细菌污染加重。由于绝大多数医院一次性医疗器具的毁形工作靠人工分检进行,因此,分检量大、难度大,分检者因此而产生的医院感染危险性大,且毁形标准难以界定,质量没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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