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包头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20 15:16:1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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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2017年包头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医保转移新政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包头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

  办理条件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办理材料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或转出申请

  3、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身份证

  5、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旗区间转移

  1转入或转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4、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办理材料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旗区间转移

  向新就业地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同意接收信息→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2017年包头医保转移新政解读

  1月20日,记者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包头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本市实际,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分为调整城镇医疗保险起付线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两个部分。起付线部分,城镇职工调整为: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依次分别为:480元、600元、750元、900元;城镇居民调整为:18岁以下城镇居民、在校学生起付线统一调整为100元;18岁以上城镇居民按照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依次分别调整为:100元、300元、500元、700元。而参保人员在定点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及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线相应降低20%,最低不低于100元。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异地住院就医依次分别为:在职职工95%、90%、85%、80%;退休职工95%、95%、90%、85%。参保人员在定点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在职、退休职工均为95%。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医疗机构就医时,按照包头市医疗机构对应等级的报销比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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