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居住证积分落户怎么办理及办理流程材料须知》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0 22:06:4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广东省居住证积分落户怎么办理及办理流程材料须知。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草案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方网站发布为主。
2017年广东省居住证积分落户怎么办理及办理流程材料须知
一、积分指标
异地务工人员原则上积满60分且积分排名达到迁入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当年入户规划名额之内的可入户居住地或就业地。
二、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1、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
2、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
3、引进人才入户
三、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2、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手续完备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收原件)
4、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迁入自有产权房屋或单位分配、安排居住房屋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收原件,《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发出的非临时租赁、租约持续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簿。(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接收入户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亲戚朋友家庭户(不含政府公共租赁房家庭户)的,提交该家庭户的《房产证》、《户口簿》、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户主同意迁入声明(户主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写明同意拟迁入人迁入,并在受理民警见证下签名,视为“同意迁入声明”。(户主同意迁入声明收原件,《房产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和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分配、安排居住证明和关系证明收原件,《房产证》和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四、积分入户口办理程序
①申请、受理。申请积分制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应提供完备的资料(具体资料见指标及分值表)向迁入地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每年9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进入下一年度入户管理。
②审核、打分。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基金、公安、计生、税务、工商、卫生、国土、住建、民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于每年9月 1日至11月底前对提交了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的异地务工人员进行积分并联审核。联合核查组成员单位同时在积分制入户管理系统中按职能范围对所提交资料的真 实性进行审核,并对核查的积分指标进行打分。
③排名、公示。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积分制入户管理系统对申请人所得积分按得分高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处理。
④发放入户卡。获得入户资格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入户卡(申请人领取入户卡的具体地点由各区确定),入户卡有效期为1年。持卡人凭入户卡 在有效期内到居住地或就业地的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不愿意交出所承包的土地、林地的异地务工人员,可按省指导意见实行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持 卡人凭入户卡在有效期内到村(居)流管服务站或镇(街道)流管办申请在佛山市流管综合信息系统中作相应的标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发入户卡之日算起)。
五、入户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户口迁入流程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前台受理申请。
2、受理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因条件不符、材料不齐等原因暂不批准或退件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二)办理时限
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办理时限:37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引进人才入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六、办理费用
1、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2、补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3、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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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正式启动,15条实施细则新鲜出炉。昨天,广州市政府通报,今年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为3000个,由新成立的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于8月1日至9月14日在全市25个来穗人员服务窗口正式接受申请。
昨天,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赵洪解读了今年积分入户政策7大变化,其中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随迁;申请者也不再比拼学历、房产与毕业院校,通过“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5项指标,累计总积分满60分即可达广州“入户门槛”。
7大变化
2011年以来,今年是广州第4年开展积分制入户,昨天,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详细阐述了7大政策变化。
工作划入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从今年起,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
积分指标从11项锐减为5项
今年的积分指标及分值只设有“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5个项目,取消了原来比拼学历、房产、务工企业类别、表彰奖励、捐款等项目,比过去11大项明显减少。
60分就入门槛 不再每分必争
今年积分制入户的排名规则是,只要在5个积分指标中累计总积分达到60分即达“入户门槛”,具备积分制入户申请资格后,只需比拼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时间长短。
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的时间长短成为积分制入户的重要指标,对申请人而言,如大学毕业即达到60分条件,就不需要“每分必争”,也不再需要准备和提交积分指标证明材料。
有关人士表示,从“按分排名”变为以累计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长短排序,更重要的是为长期在广州市有稳定工作,但学历、技能资格证尚未达到人才引进等迁入条件人员入户打开了通道。
不用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查核,无需个人单独提交证明。目的是使申请流程进一步简化,减少申请人的负担。如经公安机关核实申请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则不能申请积分制入户。
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迁入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大大节省其配偶、子女入户另行申办入户的时间。
积分制入户在居住地申请
今年的积分制入户工作改由居住地受理。申请人可在所居住的区(以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为准),就近选择受理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在十个城区就业而在从化市或增城市居住的申请人,可在从化市或增城市的受理窗口申请,待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十个城区选择符合规定的地址落户。
受理窗口增加1倍以上
今年受理窗口遍及12个区(县级市),共设立受理窗口25个,比前几年增加1倍多。
申请入户需8大基本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户,需要8项基本条件。昨天,来穗局作了详细明确。
1.问:2015年积分制入户工作由哪个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答: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2.问:今年积分制入户有多少个指标?
答: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2015年人口计划的通知》(穗发改人〔2014〕5号),2015年积分制入户指标为3000个。
3.问:今年积分制入户申报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2015年积分制入户的申报时间是8月1日至9月14日。
4.问:申请积分制入户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需要具备8项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5.问:“年龄在20~45周岁”,具体怎么计算?
答:指1969年8月1日(含当天)后,且1994年8月1日(不含当天)前出生。
6.问:“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是否含初中?
答:含初中。
7.问:“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具体是怎样界定的?
答: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广州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8.问:如申请人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但是曾经缴纳过多年社保,是否可以申请入户?
答:失业者不能申请积分制入户。《细则》中提到的“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是指曾经失业并领取失业待遇的申请人,现在失业的人不能成为申请人。
9.问:对于拥有房屋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具体是指什么?
答: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拥有房屋的,应提供市国土和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两者提供其一即可。
10.问:如果申请人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怎么提供合法住所证明?
答: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住房的,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
11.问:如果申请人租房居住,应提供怎么样的合法住所证明?
答:申请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12.问:“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社会保险”是指哪些类型的保险?
答:“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在广州地区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均满4年。
13.问:如果申请人在增城或从化居住,在广州十城区工作,有资格申请积分制入户吗?
答:可以。但通过积分制入户审核的申请人在办理入户手续时,须在广州十城区内选择符合规定的落户地址。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纳税 分值这样算
记者获悉,今年积分指标锐降,60分即可达“入户门槛”。在积分入户的竞争场上,不再比拼学历、房产、毕业院校,“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等成为主要“比赛项目”。
14.问:今年的积分指标是怎么规定的?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的积分入户只设置了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5项积分指标,比以往的11大项20多小项明显减少。只要在5项积分指标中累计得分达到60分即可进入“入户门槛”,具有积分制入户申请资格。
15.问:可以计算分值的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有哪些?
答:具体见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
16.问:“社会服务”积分指标项中,无偿献血的分值怎么计算?
答:近5个年度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本市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7.问:“社会服务”积分指标项中,义工和志愿者服务的分值怎么计算?
答:近5个年度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本市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8.问:“纳税”的分值具体如何计算?
答:申请当年的上3个纳税年度(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内,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净入库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的,积20分。
19.问:积分满60分后,是按照什么规则进行排名?
答:和以往的“按分排名”不同,今年积分制入户按照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进行排名。具体来说,就是先按照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此时间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缴费时间依然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20.问:如果申请人在1~2项积分指标中已经达到60分,其余的积分指标项是否就不必再“每分必争”?
答:是的,已达到60分的申请人就已经具有入户申请的资格,接下来的排名只是比拼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长短,所以在积分指标中不需要“每分必争”,也不再需要提交所有的积分证明材料。
计算缴社保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
21.问:广东省社保和广州市社保是否都同样计入参保时间?
答:是的。
22.问:异地转入的医疗保险,如果能打印出来,会计算在医疗保险的有效缴费时间内吗?
答:异地转入社保不计算。
23.问:在2009年~2011年参加的“外来工医保”也能计入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吗?
答:通常所称的“外来工医保”是指根据《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7号),在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期间实施的“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今年积分制入户工作中,申请人参加“外来工医保”的时间可计入参保时间。
24.问:申请人如何获取社保缴费证明?
答:申请人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到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通过终端机自助打印或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社保自助打印《参保证明》;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厅自助打印《个人缴费历史信息表》和《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历史表》。
25.问:广州铁路集团员工的社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如何核定?
答:申请人参加驻粤铁路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社保专干前往驻粤铁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26.问:申请人是否应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
答:申请人不用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将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查核。
27.问: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不一致,会影响申请吗?
答: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就业登记单位三方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28.问:社保计算时间的有效期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今年积分制入户计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29.问:如果在8月1日~8月31日提交申请,申请人只能提供2015年7月以前的社保缴纳证明,那么最终审核排名时,申请人的8月参保记录会被计算在内吗?
答:申请人最终缴纳社保时间以市人社局根据系统核查所得的结果为准,如果申请人8月份按时缴纳了社保,最终审核结果就会包括该月的缴纳记录。所以申请人在8月1日~31日提交申请时,不必有这方面的顾虑。
30.问:计生证明的有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有效期在整个申请期内的视作有效。但最终以计生部门的核查为准。
31.问:积分制入户申请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证明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lsj.gz.gov.cn),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待预审通过后(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会将预审结果以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在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
32.问: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报申请资料具体如何操作?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申请人用身份证信息在“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注册登录后,系统将提供“分类填报向导”,引导申请人填写所有需要填报的信息、上传所有的证明图片。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注册账号时应填写有效的邮箱,以便接收邮件通知;同时建议申请人在开始填报之前,整理、核对好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并扫描或拍照(图片应为jpg、gif、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尽量避免网上填报时出现错漏。
33.问:如果在填报过程中,系统出现异常,申请人应该怎么应对?
答:如网上申请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系统无法访问,填报过程中页面出错,系统不能正确存储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或系统所计算出来的自评分与所填报信息的理论得分不一致等,可发邮件至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报障邮箱(gzjfzrh@126.com),工作人员将按规定核实修正并回复邮件。
34.问:办理学历证明等材料应到哪个部门?具体怎么办理?
答:办理广东省高中、中专及全国各省专科以上学历认证应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办理广东省内技工学校学历验证证明,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查询页面;办理本省职中、初中学历,省外高中、中专、职中、初中、中技及以下的学历证明,应到当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验证证明。关于开具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的经办机构和详细指引可在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lsj.gz.gov.cn)或各受理窗口查阅《2015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南》。
35.问:今年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是到居住地还是就业地所在区办理?在哪里设置了受理窗口?
答:今年积分制入户改由居住地受理,共在全市12个区(县级市)设立25个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在居住地所在区(以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为准)就近选择受理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各受理窗口地址见左下表)
36.问:今年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4日星期日,到时窗口也会开放吗?
答:今年积分制入户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4日,恰逢周日。对此,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已经对各受理窗口提出要求,9月13日(周六)、14日(周日)将正常开放窗口,受理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
37.问: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并通过预审后,在窗口受理时被发现其中某些材料不符合要求,到时候应该怎么操作?申请是否就作废了?
答:如果在受理窗口发现纸质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可以在窗口填写《退出申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工作人员在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中退回该申请,申请人即可再到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中删改申请资料,修改后如果达到60分依然可以再次提交申请。
38.问:因计生证明需要回原籍所在地开具,可能会来不及在申请期间提交,可以事后补交吗?
答:如未能在9月14日12:00前网上报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申请人可在11月20日前直接到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11月底可查审核结果
39.问:今年申请人要缴纳多长时间的社保才有希望入围?
答:社保的5个险种必须缴满4年,这是基本的要求。最后按照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排名确定3000个名额,需要看实际情况,现在尚不能确定。
40.问:申请人多长时间可以得知自己是否入围?
答:根据审核流程,申请人大约在11月底可查询审核结果。
41.问:申请材料造假的责任承担?
答: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证明材料情形的,一经查实,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永久取消其申请积分制入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无房人可在居住地搭户
42.问:申请人及直系亲属在广州市十城区没有房产、单位又没有集体户口,该怎么办理入户?
答: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选择落户地址应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填报: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地街(镇)设立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在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43.问: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吗?
答:是的,积分制入户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44.问:配偶和子女不随迁的,是否还需要填写相关资料?
答:配偶和子女不随迁的,可不提供配偶和子女的相关资料。
45.问:在申报过程遇到疑难问题,应该向什么部门咨询?
答: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咨询电话(见左表),或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积分制入户咨询电话:2835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