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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居住证积分落户怎么办理及办理流程材料须知。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草案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方网站发布为主。
2017年四川省居住证积分落户怎么办理及办理流程材料须知
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明确积分等方式落户通道……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专家认为,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助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并且最终还是服务于户籍制度改革。”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无论是享受公共服务还是积分落户,我国社会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都将从居住证制度中受益。”
事实上,四川的户籍改革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2013年出台的《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川将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而2011年起,成都便率先在全市建立居住证制度。
10月2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成都的相关标准正在积极制定当中。
积分落户通道全面打通 落户成都要求积分或最高
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这意味着积分落户这一举措,将不再是广东等少数省份和地区的“专利”。
此外,根据此前公布的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持居住证后通过积分落户仍有限制,标准按城市大小分为4等,其中最严格的是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界定标准为,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据此推论,未来四川省内若想通过积分落户,那么成都或将要求分值最高。
3大因素影响落户积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减分
2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成都正积极制定积分落户的相关标准,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有3大因素影响落户积分:申请入户者的基础分值,包括年龄、学历等;导向方面的指标,比如现在成都市主要稀缺和紧缺的人才,需要进行一些加分的因素;减分因素,包括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
持居住证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子女满足条件可参加高考
目前四川已经在成都和乐山(微博)试行居住证制度,截至去年7月,已有200多万人办理了居住证。今后,将在全省开展居住证制度。
目前,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群众首次申办居住证,不交纳任何费用。
以居住证为载体,四川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比如,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此外,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将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成都市居住证去哪儿办?办理要求和流程一目了然
【目标人群是哪些?】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去哪里办理居住证?】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北上广深如何实行居住证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权益,并通过居住证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陆益龙说,“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让每个人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这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区已经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为居住证持证人列出了15条待遇,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报名参加广东省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则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这意味着这类人才将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
“在上海,持有居住证所能享受的公共服务,已经非常接近户籍人口了。”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朱惠芬说,“居住证制度可以在合理控制城市规模的同时,通过‘梯度赋权’的方式提高对各类人群的公共服务覆盖率。在城市管理中,居住证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大量流动人口却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实现实质上的‘城镇化’,这样会导致城镇化的质量不高。”陆杰华认为,居住证将成为城镇化的调节器,也是推动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需要。
他同时表示,国务院已经通过了居住证制度的指导性和原则性规定,但这项制度的全面实施还需要各地来制定具体办法,已经有了居住证的地区也要跟上国务院规定的脚步。“出于公共财力等原因,这其中甚至也将遇到一定阻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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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公布《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细化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方案》有何特点、亮点?11月2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刘波涛。
除成都外省内城市落户全面放开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上,我省提出全面放开除成都市外所有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这是我省户籍改革制度一大亮点。”刘波涛介绍,国务院的《意见》提出户口迁移差别化,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和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而四川只有两类,即成都这一特大城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其余所有城市无论大中小,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我省去年5月出台的《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宽全省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此次《方案》在全国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提出大、中、小城市都要放开,我省走在了全国前列。
制定标准探索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
根据国务院意见,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成都正是其中之一。
据介绍,目前落户成都有购房入户、人才引进入户、投靠入户等方式。而《方案》首次提出成都将探索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的方式,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建立在居住证制度之上,成都于2011年1月起在全市施行居住证制度。刘波涛介绍,居住证制度属于过渡性政策,流动人口在满足相应居住年限等条件后申领居住证,持证人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12个方面的权利。
接下来,成都将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外地来蓉人员在取得居住证后,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据介绍,落户积分的标准涵盖持续居住的年限、持续缴纳社保的年限等。“积分入户政策最重要是必须公开透明,本人可以看到自己已有多少积分,距满足入户的分值还差多少。”刘波涛说,积分入户的具体政策由成都市政府制定,可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对居住证积分入户人数进行计划调控。
出台条例创新流动人口管理
为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方案》明确将制定出台《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在此之前,省人大曾在1996年出台了《四川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并在2004年做了修订,其中的一些提法和规定如今已经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这一背景下,今年5月,我省已制定出台《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明确政府和用人单位、出租房屋人及相关单位、场所的责任。但登记信息,仅局限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事项,未涉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流动人口服务的相关内容。而《方案》明确要制定的《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将是一个涵盖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的法规,旨在通过其规范居住证、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等工作,固化四川户籍制度改革中人口管理创新的成果。
据介绍,《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主要内容涉及制定取消暂住证管理、推行居住证管理的相关制度,配套完善为流动人口服务的政策措施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草拟《条例》,在提请省政府审定后,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租赁落户各市州制定实施办法
租赁房入户,在去年5月出台的《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中就有提及。
本次《方案》为租赁房入户,设定了一个条件:“租赁房入户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租赁房入户,在过去是从来没有放开过的,既是亮点也是难点。”刘波涛说,租赁落户涉及的问题较复杂,因为租赁房屋不是租赁人本人拥有的合法房屋,租赁人员流动性大,容易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一定的隐患。他举例说,比如一名流动人口租了房子落了户,但他又迁走了,那么这个房子是否还可以进行落户,这些都需要规范。
因此,《方案》中将租赁房入户的具体实施办法,交由各市州政府制定。各市州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入户条件,将有利于减少隐患,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