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计算,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式》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2 20:14:4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计算,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式。社保改革是近来广泛关注的话题,从2016年5月1日起2年内,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10余省份已出台社保降费方案。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方网站发布为主。
2017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计算
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四是坚持统筹协调。要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地区之间的平衡,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以及医疗保障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群:
一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尚未参加公费医疗的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
二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学生。目前,许多城市将原来针对大学生实施的公费医疗保险改变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原来不提供保障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不提供保障的大学生及研究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无业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仅保障居民花费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保障门诊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城镇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其报销额度也有起付标准和封顶标准的规定,各省市规定的标准各不相同。
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式
社保基数怎么算
【缴费基数上限】:14832元;
【缴费基数下限】:2966元。
【说明】: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一、养老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19%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上限为14832元、下限为2966元。
二、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
缴费基数:上限14832元、下限2966元
三、工伤保险
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
四、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调整,缴费比例为0.5%。
六、公积金
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调整为11%
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最高为11%
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1%
【备注】:
1、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
2、2016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50元。
常见问题回复
1、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966元,上限调整为14832元。 缴费比例相应进行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2、天津市社保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①养老保险:单位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②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③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④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⑤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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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本次调整是根据省2015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328元,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进行调整。
我市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832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66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350元。按照635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350元与296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66元。
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
1.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1%,个人缴2%。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7074元(含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额)。
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民政管理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11526元,其中7886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640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中央及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7387元。
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22176元。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966元和14832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472元。
小贴士
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其上下限分别为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缴费基数一般每年确定一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关于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6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6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该通知自2016年7月1日执行。
2015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328元,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364元,月平均工资为4697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6200元,月平均工资为6350元。2016年1月至6月已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不再到区县人力社保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350元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2016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944元计算,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966元和14832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472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350元。按照635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350元与296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66元。1月至6月已缴纳2016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再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补缴7月至12月的缴费差额。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66元。其中:1月至6月已缴纳2016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调整前的补贴基数给予社保补贴。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966元。1月至6月,按照调整前的缴费基数下限补贴,7月至12月按照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下限补贴。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966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944元。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4944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