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领机动车失窃额度,机动车失窃及失窃注销》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3 14:01:1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上海申领机动车失窃额度,机动车失窃及失窃注销,一起来看看。
申领机动车失窃额度
一、办事条件
(一)在本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半年后还未发还的有额度机动车。
(二)在本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并已由保险公司理赔完毕的有额度机动车。
(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或未解除抵押的不得办理申领机动车失窃额度手续。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机动车管理告知单《(18)有关说明》]
(一)《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证明》(二、三、四联)或《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二、三、四联);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领机动车失窃额度不得代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领的,可以凭公证机关公证过的相关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代理人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申领;
(四)属于保险公司理赔完毕的,还需提供保险公司赔款批单、收据、权益转让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窗口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12第124号)
(四)《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安部公交管[2012]333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地点:车辆管理所档案管理科
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八、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车辆管理所投诉电话:62693922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互联网业务请登录“上海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h.122.gov.cn/)”查询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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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失窃/失窃注销
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已由刑侦部门将失窃信息录入机动车盗抢信息网的。
(二)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的机动车被发还,且刑侦部门已在机动车盗抢信息网上撤销盗抢信息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机动车管理告知单《(18)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
(四)办理机动车失窃发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证明》(二、三、四联)或《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二、三、四联)。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窗口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12第124号)
(四)《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安部公交管[2012]333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地点:车辆管理所档案管理科
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八、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车辆管理所投诉电话:62693922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互联网业务请登录“上海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h.122.gov.cn/)”查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