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3 22:26:5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饮酒引来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及其有悖宗教戒律,2012年12月,中央军委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陕西省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禁酒令最新规定
为了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管住“舌尖上的腐败”,全国多地出台“禁酒令”,严禁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一些地方更是亮出“最严禁令”,凡是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
岁末年初,人情往来、应酬宴请较多。各地公务接待是否摆脱了“酒规矩”?干部能否不再为“吃吃喝喝”所累?记者实地探访,闻闻公务接待餐桌上的“酒精浓度”,看看干部执行规定的“作风硬度”。
一直以来,酒文化不管是在百姓人家,还是在官场,都有悠久的历史,“无酒不成席”成为吃饭喝酒的最佳借口,“要想身体好,全靠酒来保”成为活跃酒场气氛,劝酒的最佳调子。可事实到底是不是这样,没酒就不吃饭,不喝酒身体就不好?
喝酒伤身。从早年的京城处长醉死重庆合川、安徽潜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因接待醉死,再到今年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干部肖某在陪餐后因酒后呕吐窒息死亡、祁门县公安局金字派出所民警到本县闪里派出所进行学习交流后一民警突然死亡,这一系列的“因酒牺牲”不知道值不值当,有没有其实际意义。
喝酒费钱。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还未出台的时候,领导下基层调研,根据领导级别安排酒的级别,还得喝出个您死我活才能显示出对领导的尊重,很多时候一瓶酒的价钱就够普通家庭一月甚至一年的伙食费,“三公经费”居高不下,酒场腐败更是比比皆是。
喝酒费事。酒桌上谈事谈成的几率往往比普通时候要高,所以,很多利益交易就愿意在酒桌上进行,喝到尽兴时,一高兴几十万、几百万的事就一句话敲定,第二天酒醒以后,遗憾之心久久不能平静。酒桌上的“钱来权往”不绝于耳,利益交易在酒桌上更是显著,酒场更胜为腐败温床。
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省内公务活动,是指在本省范围内由第二条所列人员参加的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第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 对执行本规定不力、屡禁不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第八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行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