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5 18:14:2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饮酒引来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及其有悖宗教戒律,2012年12月,中央军委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苏州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禁酒令最新规定
新华社苏州5月15日电(记者李灿)从15日起,江苏省苏州市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实行五项禁酒规定。除党政机关外,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必须严格执行禁令。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3次以上者,将被辞退。
由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颁布的《苏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五项规定》称,除受组织指派接待外宾和港澳台客人外,严禁党政机关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严禁着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
关于苏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倡导勤俭节约,节省财政开支;保护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实行禁酒规定。
第二条 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如下禁令。
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外宾和港澳台客人除外)。
严禁在值班时饮酒。
严禁着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
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三条 凡违反第二条之规定,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扣发一个月的目标奖;对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二个月的目标奖;对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三次者,给予辞退。
对酒后驾车者,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一律扣发全年目标奖。因酒后驾车、酗酒等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追究责任。
对本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行为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并分别扣发半年目标奖。
对上级条线管理部门已作出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各地、各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级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举报电话为68618406。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六条 本规定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二○○四年五月十五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