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25 19:07:4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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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2017年河北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河北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称,国家将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等,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小、微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规定》还明确了各类机动车的“退休”年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等。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无使用年限限制。但根据《规定》,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行驶“上限”为60万千米。

  据悉,汽车达到报废规定后,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2017年河北省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

  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333号)、国家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9】995号)、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财建【2010】1号)等文件规定:

  一、出租车报废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出租车必须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交售给铜陵华盛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处理; 2、报废出租车必须是黄标车(进入“机动车环保网”首页的“黄标车查询”栏目自动查询确认); 3、2009年12月31日前换购的新车必须按10%缴纳车辆购置税,2010年元月1日后换购的新车无车辆购置税缴纳比例的限制; 4、报废出租车与换购的新车必须有同一车主。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黄标车出租车享受以下标准“以旧换新”补贴: 1、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的出租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的出租车,每辆补贴10000元; 3、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的出租车,每辆补贴6000元。

  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调整的说明 2009年出台的老的黄标车出租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为每辆6000元,现在调整为6000元—18000元。以前按老标准领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黄标车出租车车主,市财政局、商务局将按新标准给予补差,请相关车主与铜陵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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