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5 19:26:2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青海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是什么呢?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又是什么呢?《2017年青海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青海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2017年青海省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个人对车辆的拥有量与日俱增,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您对车辆报废标准知道吗?对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转移登记等业务;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教练车、旅游客车、公交车等缩短使用年限。
5月16日,西宁市首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车主在市车管所大厅内领取补贴。据悉,为改善大气污染,西宁市首批国1标准的黄标车进行提前报废,经过一个月的宣传,目前已有601台黄标车正在办理报废手续,先已肢解200余辆。据统计,西宁市有黄标车3万余辆,预计2015年将对1.3万辆黄标车进行报废。
5月16日,西宁20名提前报废黄标车的车主办好领取补贴的手续,并拿到了补贴,这是2015年西宁市第一批提前报废黄标车后领取补贴的车主。
5月16日9时30分左右,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大厅内,提前报废黄标车的服务窗口前,领取2015年第一批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的李先生说,他已经办理完所有手续,并领取了提前报废黄标车的补贴。
汽车相关研究报告2014-2019年中国低速汽车行业应用前景及投资潜力评估报告
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西宁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宣传工作启动至5月16日,车管所收到申请提前报废的黄标车六百余辆,目前已经拆解两百余辆,第一批20名提前报废黄标车的车主已经领取了补贴。
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西宁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按照计划,西宁市2015年将提前淘汰13000辆黄标车,并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