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和浩特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6 18:36:5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饮酒引来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及其有悖宗教戒律,2012年12月,中央军委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呼和浩特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禁酒令最新规定
“禁酒令”改变内蒙古人饮酒习惯
自公安部颁布实施“禁止酒后驾车”以来,在公安机关严厉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强大压力下,一些好酒的内蒙古人不仅在国庆黄金周期间酒后驾车现象少了,而且许多人的生活习惯也改变了。
宴席上的“酒司令”下岗了。内蒙古草原号称“歌的海洋、酒的故乡”,极力劝酒是内蒙古人的习惯。在酒桌上,“酒司令”巧舌如簧地劝酒,常常把客人喝得东倒西歪。但是,最近在内蒙古的宴席上常常没有“酒司令”,而且只要客人说“我开车了”,马上就能得到免酒特许。
夜班出租车火了,代驾公司诞生了。节日期间,记者明显感觉到夜里难打出租车。出租车司机王夺说:“以前为夜里拉不到客人犯愁,现在一晚上收入二三百元很平常。”记者还在鄂尔多斯市发现了代驾公司,据代驾司机李建林介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有五六家代驾公司,路途短的一次30元,路途远的一次50元,很赚钱。
酒水变成了宴席上的象征物。以前,不管是家庭聚会还是单位聚餐,吃饭必喝酒似乎是固定模式,这叫“无酒不成席”。节日期间走进呼和浩特市的大小酒店,已经听不到吆五喝六的猜拳行令声了。相反,酒桌上的酒已经成了象征物,喝酒者用嘴唇沾一下酒杯即可过关。一位酒店的管理人员说,这段时间酒的销量减少了,饮料的销量增大了。
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省内公务活动,是指在本省范围内由第二条所列人员参加的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第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 对执行本规定不力、屡禁不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第八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行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