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营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6 18:50:0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饮酒引来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及其有悖宗教戒律,2012年12月,中央军委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东营禁酒令最新规定,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禁酒令最新规定
山东工作日“禁酒令”动真格 专家:像治酒驾一样禁酒
2015年3月25日仅一天,东营市纪委就查处工作日饮酒4起:当日中午,广饶县环保局副局长蔡会广与广饶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崔凯在某企业就餐,蔡会广违反规定饮酒;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西宋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孙继春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利津县凤凰街道办事处办事员郭俊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刘福信、刘建军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这些工作日午间饮酒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辞退等处分。
其实,公款吃喝和工作日饮酒问题,在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山东省和各市纪委的每次通报中,都能见到,且占比不低。早在去年,省纪委通报的第一批违规问题中,原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接受东平县卫生局宴请,就赫然在列。
省纪委副书记王喜远介绍,今年1-3月份,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161件,处理1536人,党政纪处分283人。从查处问题情况看,违反"禁酒令"等工作纪律问题619起,占53.31%;公款大吃大喝问题19起,占1.63%.
为何这么多干部栽在"酒"上?
一位基层干部坦言,工作日"禁酒令"早就有,但遇有接待任务或特殊情况时,总能找到"理由"不遵守,因此八项规定实施之初,并未引起大家重视。没想到这次动了真格,省和各市纪委曝光的违规问题中,不少人因工作日饮酒、公款吃喝被查,大家这才逐渐重视。"其实不喝酒,对我们基层干部来说也是减负。"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王忠武教授认为,严查之下,还有个别干部公款宴请、工作日喝酒,原因不外乎三个:一是惯性使然,个别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多年来公款吃喝习惯了,认为吃点喝点没什么,不往口袋里装就行;二是个别认为喝酒是小事,没必要小题大做,或认为查处只是一阵风长不了,没有从心底重视;三是个别心存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发现,不像其他事情那样容易暴露出来,甚至有人中午喝了酒就找理由不去上班,以逃避检查。
"事实上,公款吃喝、工作日饮酒影响的是公务员的清廉、政府的清廉,是公权、公务、公共资源和私人领域混为一谈,从行政伦理和社会管理的角度,都应该严厉制止。"王忠武说,"酒"问题能抓出这么大的成效,说明了反腐败走向全领域、全时段、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党员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界限越来越清晰。
不少专家学者建议,要像治理酒后驾车一样,制定严格的法规制度,杜绝公款宴请和工作日饮酒,让公务员养成廉洁奉公、不沾国家便宜的习惯。
"工作日饮酒好界定,严格执行各地的'禁酒令'即可,杜绝公款宴请省里也有明确的规定。不过,现在我们发现有一种宴请不太好界定,查处起来也没有具体的法规或制度可依。"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介绍,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级纪委曝光的案例中有一些给子女办婚宴、生日宴被查的。宴请亲朋是人之常情,如何界定是否为大操大办,很多领导干部为此到纪检部门询问。
"这个问题不好用统一标准界定,毕竟每家的经济情况和亲友关系不同,有的人请客十几桌即可,有的人几十桌也不够。"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干部宴请前一般会向主管党委部门"备案",纪检部门在具体检查时遵循的标准严格来说只有一条:是否邀请服务管理对象借机敛财。
"工作日饮酒、公款宴请、借宴请之名敛财,事情看上去不大,实则反映了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认识程度。对这些'小问题''旧习观'的查处,不能打折扣,不能时紧时松,要一以贯之地查处下去。"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针对这些问题容易反弹的特点,省纪委、省监察厅坚持边整治、边规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持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同时强化刚性约束,精心谋划部署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戒问责机制,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4月14日,中央纪委网站"曝光台"再次通报220个各地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中央纪委发布"曝光"案例的频率,由过去的一月一报,变成了一周一报。
据本报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在中央纪委网站的"曝光台"上,全国各省区市、中央与国家机关、国企、金融机构加在一起,已有超过1600名官员、1000多个案例被当作典型案例通报。其被通报的原因,有大操大办婚丧宴请、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反工作纪律等。
那么,在这份"中国反'四风'地图"上,各地呈现出哪些不同的特点?被处分的官员都有什么特征?哪些类型的违纪被曝光的频率较高?本报对中央纪委网站"曝光台"开办半年多以来所通报的案例进行了不完全统计,尝试回答这些问题。
公务接待禁酒令条例解读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省内公务活动,是指在本省范围内由第二条所列人员参加的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第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 对执行本规定不力、屡禁不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第八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行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