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包头残疾人低保政策和生活补助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27 12:35:4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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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2017年包头残疾人低保政策和生活补助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包头残疾人低保政策

  根据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盟市、旗县(市、区)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盟市和旗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各盟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要实现城乡统筹、科学合理,有条件的盟市和旗县(市、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可以统一城乡残疾人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实施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17年包头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解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排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逐步提高标准。从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问题。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标扩面,切实提升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坚持政策衔接,制度全面覆盖。注重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努力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制度运行效率,保障残疾人真正受益。

  坚持自愿申请,保障责任共担。坚持残疾人自愿申请补贴原则,积极发挥家庭、社会、政府作用,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主要内容

  按照《意见》要求,结合自治区原有残疾人福利补贴政策,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形式,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一)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盟市、旗县(市、区)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盟市和旗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残疾人。

  各地区之前政策中补贴对象与本意见不符的,按本意见执行。

  (二)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各盟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要实现城乡统筹、科学合理,有条件的盟市和旗县(市、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可以统一城乡残疾人补贴标准。

  (三)补贴形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四)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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