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28 12:13: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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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是什么呢?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又是什么呢?《2017年山西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山西省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2017年山西省汽车报废政策及标准解读

  省财政厅20日发布消息称,山西省本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事宜已经确定,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是,今年l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本地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的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到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各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设立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补贴资金申请。商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财政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车主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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