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省农民种粮补贴惠农政策,种粮直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29 19:45:1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内蒙古省农民种粮补贴惠农政策,种粮直补政策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2-29 19:45:1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种粮补贴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其实就是中央对种粮农民的补贴,也称作粮食直补,与此类似有农机补贴等,他们都是中央的惠民政策。2017年内蒙古省农民种粮补贴惠农政策,种粮直补政策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内蒙古省农民种粮补贴惠农政策: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与之相配套,中央和地方政府也陆续投入了大量的强农惠农资金,特别对粮食种植大户更是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有很多农户给本报来电,询问种粮大户现在可享受哪些财政补贴。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涉农部门。 购买良种有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中央财政按照“全面覆盖、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和油菜等品种的种植进行补贴,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晚稻每亩补贴15元,小麦每亩补贴10元,棉花每亩补贴15元,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棉花和油菜良种补贴,采用现金直接补贴方式,按照核实面积和补贴标准,由县级财政统一通过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将补贴款发放给受益农户。小麦良种补贴在优势产区实行售价折扣补贴方式,由省财政、农业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实行统一供种,购种农民按折扣价付款,供种单位登记销售折扣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在非优势产区实行现金直接补贴方式。 100亩以上增加补贴

  我省粮食直接补贴主要包括: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种粮大户增加的粮食直接补贴、承包国有农场土地的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承包国有农垦企业土地的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玉米良种良法示范户增加的粮食直接补贴以及对种小麦、水稻种植户的农资综合补贴。

  粮食种植户直接补贴标准在10—20元/亩之间,承包

  2017年内蒙古省种粮直补政策解读:

  国有农垦企业土地的粮食生产者补贴标准是13.4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70元/亩,玉米良种良法示范户按8元/亩给予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70元/亩,由县级财政统一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发放给受益农户。规模种植户如果从其他农户手中流转土地,必须和农户事前进行协商,以约定各项粮补的归属。

  为扶持种粮大户,我省在粮食直接补贴资金中切块安排了部分资金,对小麦或稻谷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的,额外增加每亩10元补贴。

  从去年开始,国家又出台了针对种粮大户的专项补贴,我省选定了12个县(宿州市埇桥区、六安市裕安区、池州市贵池区、怀宁县、望江县、无为县、郎溪县、怀远县、肥东县、桐城市、当涂县、巢湖市),每个县选择2—3户集中连片种植面积最少在3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贴,审核通过的农户可获得200万元以上的补贴,主要用于完善灌排系统、田间沟渠疏浚等小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政府加码扶持

  除中央和省对种粮大户加大扶持力度外,我省部分产粮区的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财政情况,出台了对种粮大户不同的扶持政策。

  据安庆市农委种植业局总农艺师陈再高介绍,目前安庆市百亩以上的规模种植户已达1000多户,其中千亩以上的有160户,万亩以上的也有5户。安庆市每年在种植规模500亩以上的农户中,选出8户经营业绩较好的农户,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

  据明光市农委介绍,明光市政府对于土地流转规模在5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规模种植户,给予5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滁州市政府同时给予10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土地流转户持土地流转合同到乡镇农经站进行申报,经过审批,扶持资金一年内到位。

  蚌埠市针对种粮大户的土地流转专门出台了奖励办法,规定新增连片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000亩且流转期限10年以上(含10年),并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按每亩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由市、县(区)按1:1的比例承担;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5万亩且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在享受上述奖补政策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按每年100元/亩的标准,再连续给予3年奖补。奖补资金用于投入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阜阳市去年也出台了《阜阳市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规定对当年在本市区域内新增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每亩60元予以补助;对当年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每亩40元予以补助。补贴资金由市、县(区)按1:1承担。

  中央财政下拨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6亿元

  财政部21日消息说,中央财政日前从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6亿元资金,下拨给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西5个粮食主产省,用于五省继续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并提出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范围。

  财政部表示,此次下拨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就是为了更好支持粮食生产,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和粮食生产方式转变。

  据悉,这笔财政部补贴原则上通过项目支持的形式实施,主要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帮助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补偿、生产能力建设以及金融机构为种粮大户提供金融服务。

  2012年,财政部在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西五省启动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财政部要求有关各省在总结2012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完善试点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健全配套制度,切实做好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