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8 19:18:3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佛山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7-01-08 19:18:3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佛山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下面大铁棍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2017年佛山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关系千家万户的佛山户籍新政正式出台。5月26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发布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包括《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以及《佛山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

  从6月1日起,佛山市执行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市外户口迁入政策进一步放宽,而市内户口迁移也拓宽了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的户口迁移渠道。

  放宽市外户口迁入条件

  与佛山市2004年至今以来实施的政策相比,调整后的市外户口迁入政策无论在准入条件还是入户渠道都作出了较大调整。市外户口迁入在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以及计划生育情况审核方面得到进一步放宽。

  新政将入户的房产从一手房放宽到二手房、自建房,同时取消附加条件。同时,稳定就业入户条件放宽为“在我市居住满3年、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但按照户籍管理要求,挂靠在亲友的家庭户中的,被挂靠搭户的家庭户有配合公安机关对户成员进行户籍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入户的,房屋产权人有配合公安机关对入户人员进行户籍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调整后的直系亲属投靠入户取消了对父母年龄的限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到同一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

  在此前比较重要的计生审核环节也有所调整,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计生审核改为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

  拓宽市内户口迁移渠道

  市内户口迁移问题上,实施方案明确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原则,在原房屋登记的家庭户未迁走的情况下,房屋的新产权人不能在该房屋立户。同时为了保障房屋产权人入户权益,实施方案还拓宽了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户口迁移渠道。

  根据实施细则,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产权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产权人可持《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 向属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迁移户口。经公安机关调解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原住户整户迁往其合法固定住所或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头,并通知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此举有望解决原户主没迁户口、新户主落不了户的难题。

  实施方案还提出,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避免因搭户政策造成户籍人口过于集中在学区周边等区域,并明确同意被挂靠搭户的家庭户户主有配合公安机关对户成员进行户籍管理的责任。

  目前,佛山市公安局正在抓紧更新户政业务的办事指南。

  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4月7日,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时强调,要尊重基层创造,抓好分类试点。要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尽快按程序启动改革试点,积极鼓励各地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见方案的总体目标和框架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践、先行先试。

  ●4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在广东珠海召开。公安部强调,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基层创造,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的调研咨询作用,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推进公安改革向纵深发展。

  ●7月9日,公安部在杭州召开推进公安改革专题座谈会。夏崇源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框架内,把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公安机关改革积极性,努力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月1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石湾派出所一楼大厅里,前来查询案件进展的吴女士在一台案情查询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输入身份证号码,通过屏幕提示迅速查询到了办案进度等情况。这是石湾派出所创设的全国首个基层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推出的便民措施之一。

  在2015年召开的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提出:“在推进改革‘大动作’的同时,也要注重和鼓励基层的‘微改革’、‘微创新’,切实激发基层创新活力,增强公安工作发展动力。”在全面深入推进公安改革的大潮中,佛山公安秉承这座城市勇于创新的传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积极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让百姓共享改革的实惠,并多次被上级点赞为“出成绩、出经验的地方”。

  “全体民警要掀起警务创新的新高潮,把通过创新提升全市公安工作水平作为新常态。”在“互联网+”形势下,佛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江楷鑫对佛山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案件管理中心成为民警“执法大管家”

  办案民警怕什么?怕接处警被投诉、案件倒查被追责、群众追问案件进度。对公安工作,群众关心什么?案件有没有立案、案件进度怎样、会不会执法不公……

  民警和群众关心的焦点均为案件办理。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驱动下,2015年4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决定从案件管理入手,设立案件管理中心。

  派出所为每名接处警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并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后台录入及整理,第一时间锁定现场证据。民警现场采集证据后录入系统,由案件管理中心集中归档。案件侦办过程中,有专人全程把关。是否勘查现场、勘查记录怎么样……中心的法制员及时对案件各个侦办环节进行法制审核把关,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办案意见。

  “以5月30日发生在辖区的一起诈骗案为例。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后要展开勘查工作,案发地在室内,民警须先手绘室内图,再用相机拍照取证,回到派出所后还要把相关资料整理上网。”石湾派出所所长李小锋说,“而现在,民警到现场后,立即打开现场勘查平板电脑,自动定位进行现场方位采集,同时快速使用平板电脑绘图、拍照取证。”

  7月1日,在石湾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记者遇到来归还档案的民警李中华。他把借用证交给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后,把案件档案归档。有关案件信息录入、法律文书制作等相关办案工作统一在案件管理中心进行。已办结案卷由案件管理中心整理、装订、立卷和归档。

  在案件管理中心,记者看到墙上的显示屏滚动公布刑事拘留到期提醒、逮捕到期提醒、补充侦查提醒、取保候审到期提醒等。民警告诉记者,案件管理中心每日实时滚动公布案件办理进程,并以电话及手机短信的形式提前进行案件到期提醒。案件管理中心被民警亲切地称为“执法大管家”。“别小看这个功能,它给民警大大减压。”李小锋说。民警有时一个人要同时办理10余起案件。“有时半夜突然想起手头有一个案子羁押时间要过期,后果不堪设想,真的是硬生生给吓醒了。”一名基层民警说。案件管理中心运作至今,民警平均加班时间环比下降30%,未出现一起超期办结案件。

  “执法大管家”也是民警规范办案的“好导师”。记者在显示屏上看到,询问室、候问室、办案区全部覆盖电子监控系统,法制员可以随时监控办案区的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实现对派出所侦查活动同步监督,提高办案效率,石湾派出所与检察机关共同制定了案事件公检会商制度。

  “法制监督窗口前移到派出所,将法制监督与规范化、指导性融合在一起,更加贴近实战、贴近一线民警。”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徐文海说。

  在侦办一起特大团伙贩毒案时,由于该案涉案毒品数量较多、案情严重,民警侦办中承受巨大压力。案件管理中心组织专班法制员对专案进行全程跟踪指导,每天在案卷入库前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将案件的审核环节前移。驻所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区检察院负责人组织案情会商座谈会,分析现阶段案件办理的情况,指出取证过程中的要点和重点,提前把好“质检”关。在案件管理中心全程监督指导下,该案8名涉案人员被全部批捕,成为佛山市首起由基层派出所独立办理的特大贩毒案件。

  

  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以来,石湾派出所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打击效能显著提升:破案率环比、同比分别上升26%、20%,批捕率环比、同比分别提升23%、25%,案件退查率环比由7%降为零,执法质量考核排名从禅城分局第5名跃至第1名。

  “护城河”立体化防控体系守护城市平安

  佛山地处珠三角中心地带,人员和车辆流动频繁,流窜犯罪问题较突出,2014年流窜犯罪案件占发案总数的80%以上。

  2014年底,佛山市公安局创新社会治安管理理念,外建“护城河”,内设“安保圈”,在佛山重点出入口建成32个“护城河”警务执勤点,将执勤点打造成新型公安基层战斗实体,形成了“执勤点上把守、巡防线上掌控、全市面上覆盖”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这一体系被称为指挥调度的“千里眼”和护卫城市的“铁栅栏”。

  除承担查缉、拦截任务外,“护城河”警务执勤点还肩负打击违法犯罪、接报警、服务群众等职责,从发案、立案、侦查到报请批捕全程由执勤民警一手包干。每个执勤点实行四班三轮转,每天24小时常态化运作,各时段不少于2名民警和2名辅警执勤。“护城河”立体化防控项目为快速打击恐怖和暴力恶性犯罪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依托全市“护城河”警务执勤点和内设治安卡点,结合动中备勤,佛山已形成了核心区1分钟反应、中心区5分钟反应、其他区10分钟反应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

  “护城河”立体防控体系建成以来,共抓获嫌疑人3520余名,破获案件2520余起;查处各类违法车辆2260余辆;缴获被盗车辆320余辆;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2015年1月至8月,在警务创新举措的共同作用下,佛山市刑事类有效警情下降25%,“两车”、“两抢”、诈骗等警情分别同比大幅下降。

  6月25日,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发布的一份有关广东省法治政府绩效满意度报告显示,佛山群众的安全感居全省前列。

  公检法证据信息即时共享通道提高批捕率

  在佛山公安民警中,立足本职岗位动脑筋钻研课题、勤发明主动作为已蔚然成风,推出的不少创新举措使公安工作提速增效。

  由于公安机关与检察院、法院办理案件使用的是独立的网络系统,公安民警需要当面向检察院移交卷宗或将案件材料拷入移动存储工具进行提交。一旦遇到复杂案件,卷宗甚至装满数个旅行箱。运送、查阅、摘录的繁琐程序耗费了大量的办案人力、物力和时间。

  入警20多年的南海分局法制室主任吴健华经常经历这些繁琐的程序。有什么办法能节省卷宗移送时间?“互联网+”的理念激发他产生了新的想法:建立一个打通公检法专网壁垒的通道,即时交换案件的证据材料、反馈意见、工作建议等。他的想法得到了大家的支持。

  2015年3月,公检法证据信息即时共享通道正式立项;4月,一个创新的证据驿站开始运作——“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驻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络室”挂牌成立。

  证据交换平台是基于“警综系统”研发的一个创新软件,利用驻检联络室内的公安专网,以专用服务器搭建自主研发的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数据的即时共享。一名民警专门在联络室值班,在民警的操作下,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可通过公安专网查询案件基本信息以及各阶段办案人员信息等。同时,办案人员能够一对一即时共享图片、文档等证据信息,用户成功发送数据后通过短信通知对方及时查收,提高了工作效率。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主办检察官为每起案件制作审查意见书平均需要4小时,其中50%时间用于书面手工摘录公安机关的证据资料。联络室共享通道开通后,民警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材料的时间大大减少,主办检察官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可节约2个多小时。

  南海区公检法部门证据信息实时共享之后,南海分局2015年4月在全省“3+2”专项执法考评中实现“零扣分”;分局的批捕率从2014年的83.3%上升至92.9%。

  除了提高执法办案的效率外,佛山基层民警创新发明推出的举措成为打击犯罪利器:刑侦部门研发的“可视化关系推演对比系统”、高明分局民警罗伟忠总结推出的“打击犯罪五步战法”等,在实战运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佛山基层民警在队伍建设中,推出了多项受到民警点赞的“金点子”,包括“励警宣传画”工程、佛山公安掌中报、“政工纪检平台”等项目,丰富了民警文化生活,提高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相关阅读

  《佛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记者获悉,佛山拟对原有户口迁移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市外户口准入条件,再次放宽入户条件。其中,购房入户,只要在佛山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均可入户。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佛山市2004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促进有能力在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进一步降低准入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意见稿中,包括引进人才落户、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市内迁移户口等入户条件方面要进一步放宽。

  其中,购房入户条件中,在佛山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都可以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则要求,在佛山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意见稿还明确指出,要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调整前,规定“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调整后,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不过,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

  政策解读:直系亲属投靠入户进一步放宽

  佛山市公安局还对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进行了解读。佛山市公安局表示,调整后的市外户口准入条件与佛山2004年至今以来实施的准入条件相比,多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其中,购房入户是市外户籍人士入户佛山最重要的途径,现在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入户佛山。调整前,需要购买一手房,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大专以上学历或购买3年以上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在佛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均可入户。

  佛山市公安局表示,调整前,需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一手房、二手房、自建房等),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居住满5年或居住满3年并购买3年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在佛山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均可入户。

  此外,直系亲属投靠入户也进一步放宽了。调整前,父母投靠子女,需要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才能投靠子女入户。调整后,对父母亲的年龄不作限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