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8 19:29:4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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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南昌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改革方案细则解读。“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下面大铁棍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2017年南昌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10月1日上午9点整,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正在牵头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对国庆节期间全省警情和安保工作进行会商研判。这种形式的情报会商研判并不是为了完成国庆安保任务临时想出的“应急招数”,而是江西公安借助全面深化改革东风探索建立的一种常态化工作机制。

  “我们积极贯彻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大胆改革情报信息工作,整合警种资源、完善协同运转,自上而下建立了以日分析、周研判、月调度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华小明告诉记者,“在省厅层面,每日由指挥中心牵头,相关警种部门联合执勤,对当天警情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并发出指令;每周由带班厅领导召集相关警种部门,对本周警情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并作出部署;每月由副省长、公安厅长郑为文主持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研判通报当月全省警情并对下月重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

  目前,江西公安在省、市两级定期开展情报会商研判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日分析、周研判、月调度工作机制延伸到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推动情报信息工作与基层基础工作融合,直接转化提升现实战斗力。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发布各类警情预警信息92万余条,情报会商研判机制在分析犯罪活动规律、掌控治安态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情报信息机制改革只是江西公安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江西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机制创新,将全省公安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8大类79项,逐一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立足实际推出第一批32项重点改革事项,在改革创新警务运行、规范执法、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制度机制上持续发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推动公安工作由传统模式向现代警务全面转型升级。

  改革警务实战运行机制,打造社会安全稳定器

  一重病男子在某县医药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以医生救治不力为由,组织一百多名村民抬尸闹事,拉横幅封堵医院大门。县医院闹哄哄的一片混乱,连120急救车都进不了门……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秩序。在事件处置中,警方先向闹事群众宣传法律政策,劝导他们依法反映诉求;同时,安排民警收集医闹人员违法证据,劝离围观群众;最后果断出手,将涉嫌扰乱秩序违法犯罪的8名村民强行带离,现场得到有效控制。

  这是江西公安机关打击医闹的一个典型案例。针对“医闹”“校闹”等“以闹取利”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江西省公安厅积极会同综治、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处理涉医涉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推行“一通告二宣传三引导四打击五曝光”的依法联合打击整治机制。在依法治闹工作中,公安机关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可能激化矛盾的苗头隐患,积极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当时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依法打击处理“以闹取利”违法犯罪行为,并梳理确定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狠刹歪风邪气。截止2016年上半年,全省“医闹”事件下降了75.3%,“校闹”事件下降了52.4%。

  江西公安坚持向改革要警力和战斗力,着眼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探索实践,以提高预警防范、指挥处置、治安防控、社会治理等能力为重点,适应法治建设要求,突出服务实战需求,扎实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有效提升了全省公安队伍核心战斗力,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大局的能力水平显著增强。2016年上半年,全省公安安全感达96.49%,公安机关群众满意度达94.36%,全省破案绝对数同比上升21.6%。

  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案件易发多发问题,江西公安坚持从源头防范着手,抓住电信诈骗犯罪中涉案账户这一关键环节,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与银行之间的风险信息合作共享机制,积极组建反信息网络诈骗中心。公安机关及时梳理汇总涉案账户,定期推送至银行“外部欺诈风险系统”,一旦群众通过营业网点或ATM机向涉案账户内汇款,系统将自动弹出预警提示框,操作系统将自动截断止付,紧急情况下还可以由省公安厅协调银行对涉案账户实现紧急冻结、止付,最大限度防范电信诈骗实施,减少群众财产损失。为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今年6月17日,南昌市公安局成立“南昌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运行以来,该中心共立刑事类电信诈骗警情380起,止付账号173个,冻结账号73个。10月9日,江西省反信息网络诈骗中心正式启动。

  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打造执法公正防火墙

  “今年以来,我省的警情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效警情上升23.14%,其中自接警情上升了270.29%。”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指挥调度处处长肖冬苏告诉记者,“出现这一变化,主要是因为从去年11月1日以来,江西省公安厅推出了一项重大警务改革创新——全警情录入。”

  全警情录入撬动了公安执法改革,优化了警务“生态环境”。江西省公安厅针对警情信息录入不准、不实、不全影响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等突出问题,坚持从源头开始狠抓执法规范,将所有接处警信息按照“谁接警谁录入,谁处警谁录入,谁反馈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和“全部录入、准确录入、即时录入、过程录入”的要求,全部录入“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并与案件系统、警综平台、公安监督管理平台贯通,着力打造封闭运行、定点分流、实时监督的“警情高速公路”,从源头上防止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查而不结等问题。所有案件一律从接处警系统发起,实现从接警、派警、处警到立案、办案、结案的全程规范运行。任何一个环节没有按规定和程序操作,案件都无法正常运行。同时,大力推行“全警情录入+”工作模式,围绕警情流转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进行审核把关,实行24小时全程网上在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严格追究过错责任。

  江西公安坚持向改革要公平和正义,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抓住执法活动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公安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现场执法规范年”活动,突出现场执法环节管理,倡导“两个无论”“六个要”“七个必”等执法规范要求,编制通俗易懂的执法口诀,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先后修订了公安执法管理手册和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制定3批57种常见刑事案件证据规范,完善了证人保护、监视居住、两法衔接等一系列执法制度规定。积极推进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建设,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执法办案全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督促民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倒逼民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改革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打造公共服务升级版

  中秋前夕,在深圳务工的吉安籍青年肖某收到一份快递,里面是他的户口准迁证。这项业务他是通过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的,从申请到办妥只花了一周,所有手续均在网上完成。然而,以前申领这样一份证明,要跑上几趟是常事。

  这是江西公安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着力打造的一个“互联网+警务平台”,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江西省厅大力整合公安机关网上服务资源,精心打造涵盖治安、户籍、出入境、交警等9大警种218项公安业务,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监督评议为一体的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将80项网上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并集成短信服务平台和微信服务平台,将服务拓展到手机等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审批、网上支付、快递到家“一条龙”服务。截止目前,注册用户达12.65万个,累计网上办事151万件。

  江西公安坚持向改革要效率和优质服务,着眼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扎实推进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研究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使公安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于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围绕激发社会活力,江西在全国率先出台户籍改革措施,11个设区市制定了具体改革实施办法,顺利完成222万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转户任务,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4.55%。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28项措施”,在前期制定出台60项便民利民措施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30条举措的基础上,在消防、出入境、治安、交警和网上管理服务等方面又推出方便群众办事创业36条措施。创新机动车号牌发放选取方式,为群众提供“50选1”和自编自选两种选号方式,业务窗口和网上在线两种选号渠道,2016年以来,共为12万余名机动车主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选号服务。改革机动车检验工作,全面实现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放开驾驶证异地补换申领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放开老龄人驾驶证体检要求,全力满足不同人群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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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法警、司法机关所属的劳改和劳教单位的干警,亦可按照公安干警的改革方案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改革方案的补充规定,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公安部备案。

  铁道、民航、交通、林业等部门公安干警,因在企业单位工作,可参照上述方案随同企业的工资制度改革进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关于公安干警工资低于军队、高于地方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的关于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意见,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一、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照顾基层,统筹兼顾,初步理顺工资关系,使干警的工资同本人的工作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联系起来。

  二、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二)职务工资标准:比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标准,按照“职务对职务,标准对标准”合理地安排工资关系的原则拟定(见附表一、二、三、)。

  三、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干警列入这次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一)各级公安机关的工勤人员;

  (二)公安机关的幼儿园、托儿所,招待所等附属单位,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

  不列入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的人员,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安干警职务工资的实施办法

  (一)公安干警套改新工资标准的办法,

  (1)根据公安干警工资“高于地方、低于军队”的精神,为了保持公安干警同国家机关同级人员的合理工资差距,这次采取以民警工资额加副食价格补贴、行政经费节支奖各五元(以下简称现行工资额)直接套入新拟公安干警工资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办法。现行工资额六类工资区在132元(含132元)以下的干警,一九八二年六月底以前参加工作除表现很差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以外,还可以高套一级。具体套入的标准见表四。

  (2)按上述办法套级后,低于公安干警工资标准本职务最低等级工资标准的,纳入本职务最低工资标准。

  (3)凡现行工资额高于公安干警工资标准本职务最高等级工资标准的,照发原工资。

  (4)执行其它工资标准的,以现行工资额就近直接套入新拟工资标准。

  (二)对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职务的人员,原则上按其担任的主要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三)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较多的人员(含工龄津贴,不含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地区工资补贴和地区津贴),分两年发给。

  正、副处长及其以下人员,增加工资超过二十二元的,正、副厅(局)长增加工资超过三十元的,一九八五年只增加二十二元、三十元,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再增加上去。

  (四)各级干警和专业技术干警现在所任职务等级,暂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公安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任命的厅(局)、处、科级侦察员、预审员等,和公安行政领导一样都是实职,按同级行政领导职务套改职务工资。

  五、关于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问题,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新参加工作的公安干警的工资待遇问题

  (一)新参加工作的公安干警,均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不实行结构工资,实行临时的工资待遇。凡属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范围内的,见习期间各类学校毕业生的临时工资待遇分别为:初中毕业生四十六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五十三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六十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六十七元;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七十四元。

  (二)见习期满后,按确定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初中毕业生按办事员职务工资六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六十元发给;高中、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职务工资五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六十七元发给;大学专科毕业生按科员职务工资六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八十四元发给;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科员职务工资五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八十一元发给;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按科员职务工资四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八十八元发给。少数优秀的可定较高的职务工资,比较差的可定较低的职务工资。

  (三)入学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可不实行见习期,直接按上述定级工资标准定级。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也不实行见习期,也可以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工作能力明确职务,执行职务工资。

  (四)至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见习期未满一年的干警,改行新的公安干警见习期临时工资;见习期已满一年的,可按上述规定确定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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