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户口注销办理指南,办理流程条件及材料

发布时间:2017-01-14 15:31: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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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深圳市户口注销办理指南,办理流程条件及材料,一起来看看,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申请条件

  1.户内成员死亡的,依序由户主(非户主死亡)、户内成员、生前所在单位、基层组织、其他亲属及时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凭申报人居民身份证(单位的为介绍信)、《死亡医学证明》或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文书等证明材料办理,历史上死亡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书的,可以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出具证明,社区巡警核实后加具意见作为办理凭证。

  2.获准出国境定居或因双重国籍、双重身份获准注销本市户口的。


  3.被征集服现役的,不需要缴交身份证。

  4.因非法落户、双重户口等原因被注销户口的,应当缴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

  二、申请材料

  1.《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或;

  2.《注销户口告知书》或;

  3.《入伍通知书》或;

  4.《注销户口通知》或;

  5.《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三、申请方式

  各辖区派出所受理审核。

  四、办结时限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办理。

  五、收费标准

  收取户口迁移证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是: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六、办理之后

  可以发给《户口注销证明》,无有效期限。

  相关介绍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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