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14 22:24:3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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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2017年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政策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三、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标准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为济南市市辖六区户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无房。申请人年龄标准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

  2017年武汉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

  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起始于2010年,呼和浩特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通过采取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管理、公租房实物配租、发放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等措施,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公共租赁住房可谓是一项不折不扣民生福利,那么该如何理解呼和浩特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问:目前呼和浩特市共有多少公租房项目,共有多少人受益?

  答:目前呼和浩特市公租房项目(包括廉租房)共计146个,建设公租房(廉租房)46098套,已竣工并分配34100套。同时结合公租房租金补贴,保障全市中低收入家庭4万余户,约10万人受益。

  问:2016年度公租房公开摇号配租有多少人摇到号,什么时候可以入住?

  答:2016年度公租房公开摇号配租活动提供摇号房源6274套,摇号结果共计6274人中号,目前已公示完毕,正在办理前期中号手续。参加摇号项目9个,分别为:新城区“塔利公租房”项目、新城区“惠新苑”项目、回民区“塞外安康新居”项目、玉泉区“康居家园”项目、玉泉区“祥和苑”项目、玉泉区“秋实·璟峯汇”项目、玉泉区“万锦·枫泽湾”项目、玉泉区“蒙西文化产业园”项目、赛罕区“阳光美居”项目。以上项目中回民区“塞外安康新居”项目和赛罕区“阳光美居”项目2017年下半年达到入住条件,其余项目已满足即时入住条件。

  问: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一是拥有本市户籍人员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无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10元、有稳定收入来源;二是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无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10元、工作相对稳定、来呼务工两年以上并提供连续两年缴交社保证明。

  问: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的范围是什么?

  答:一是公租房申请人申请信息经审核并录入《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管理系统》的人员。已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配租未中号的无房家庭优先轮候。

  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央企、国企、新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其他部门的派出机构的所有员工,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后,填发《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在呼和浩特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的证明。

  二是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住房救助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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