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藏省狗证办理流程,养犬登记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7-01-22 17:37:4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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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最新的养犬管理办法。2017年西藏省狗证办理流程,养犬登记证办理指南.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西藏省狗证办理流程:

  西藏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及续签流程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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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关于取消暂住证实施居住证政策热点解读

  2015年将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

  办理材料

  1、《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片回执,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

  5、居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温馨提示:

  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2017年西藏省养犬登记证办理指南: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办理地点

  纳金路派出所

  地址:拉萨市纳金路35号

  电话:0891-6323431

  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广场派出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

  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扎细派出所

  地址:拉萨市夺底南路20

  电话:0891-6384205

  扩展阅读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权入宪、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流动人口管理已经由20世纪80、90年代的防范控制型转变为服务管理型。各地先后出台了居住证的管理办法,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对居住证的申领、持证人的权利做了规定。近几年,学者对居住证的制度规则和社会效果做了较为细致的探讨,但对居住证的制度价值等理论问题研究不足,对新型城镇化形势下居住证的制度定位缺乏深入研究。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有助于增强居住证立法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协调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改革的关系。

  居住证制度的社会基础

  户籍壁垒造成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缺失是居住证制度产生的直接现实原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中小城市流向大城市,流动人口的规模持续扩大。然而,我国至今实行的仍是1958年基于计划管理和城乡分割所制定的《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将户口迁移,尤其是农村向城市的户口迁移事由限于正规就业、大专院校录取等情形。严格的户口迁移政策成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一道难以逾越的“壁垒”和“藩篱”,导致城市中流动人口“人户分离”。大量流动人口虽已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多年,却仍不能将户口迁入所居住的城市,出现了农民工、“北漂”、“南漂”等独特的社会现象。同时,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市劳动就业、义务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仅面向户籍人口,将流动人口排斥在外,导致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缺失,严重影响到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工作和生活。

  非永久性迁移是居住证制度存在的重要现实基础。近年来,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农民工定居城市的意愿不断增强,但多数农民工的地域转移、职业转换、身份转变都具有不彻底性,城乡双向流动仍是当前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的基本特征。①制度障碍与经济障碍共同造成了多数农民工选择了非永久性迁移方式。一是城市就业不稳定,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农民工主要集中于城镇劳动密集型行业,多属于非正规就业。二是城市生活成本高,特别是房价过高。农民工不愿意定居城市的原因中,排第一位的是“买不起房”,占65.29%。②三是农地制度改革滞后,农民工的土地权利缺乏获得合理的退出机制。因此,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村人口在城市定居并迁入户籍的同时,我国要充分考虑多数农民工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双向流动的现实,通过居住证制度保障农村进城人口获得城市公共服务。

  城乡二元结构是居住证制度存在的根本社会基础。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程度快速提高,已经迈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城乡二元结构依然明显,城乡差距过大。城市已经基本破除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构建起了基本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规则。在农村,尽管家庭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还没有改革,城乡二元制度体系没有根本改变。③城乡二元体制主要体现在土地制度上:土地所有权的二元制。1982年宪法确立了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二元体制,并禁止土地的买卖。由于法律对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范围模糊;土地使用权的二元制。《物权法》确立了我国城乡二元的土地用益物权体系。在城市国有土地上设定的土地使用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设定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仅面向本集体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并受到严格的用途管制。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二元制。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房地产市场自由处分和交易,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受到严格限制,农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由转让和抵押。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居住证制度成为解决流动人口市民待遇问题的现实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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